證交所:配息不除息 不符國際慣例

mar-ch wrote:
股利課徵補充保費,符合國際慣例嗎? ...(恕刪)

證交所會說:補充保費非屬本所業務。
財政部會說:健保補充費不是稅,非本部所管轄。
健保局會說:我們只是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
立法委員會說:......。
股務代理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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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刈 wrote:
原來最近57台說的...(恕刪)


1.正解~台灣人到大陸去開詐騙公司在到台灣把人騙過去詐騙,誤上賊船後還被綁架在那回不來



2.樓上說負EPS配息不扣股價自肥的問題,你有沒想過錢從哪來,不是央行不是政府也不是金管會,

你開的公司沒賺錢還要讓老闆你的公司掏錢給自己,是不是加速你自己倒閉而以,怎麼自肥?

當初開個公司花100萬又配50萬你說的你的店因為分紅50萬所以頂讓也只賣50萬嗎???

拿印鈔機來說好了,你買一台印鈔機10萬,她一天印了5萬元,你隔天要賣她說她印了5萬配息過了只能賣5萬你做何感想??

今天政府讓我們買的不是印鈔機,是買個保險櫃而已,那個保險櫃是你放100萬每次從裡面拿10萬出來政府也要跟你收錢,你拿10次保險櫃裡面就沒錢了,你實際上也沒拿到完整的100萬




3.有人提到給老婆錢的問題,你給的錢太多政府會跟你收贈與稅喔什麼名目都要A,不繳稅只有一個方法~某篇網誌有教避稅

首先在盧森堡開個空殼公司然後再用空殼公司開個瑞士銀行,然後用銷售顧問的方式消費在台公司,

就可以五鬼搬運的把錢搬去國外因為是消費所以不用繳稅。

補充盧森堡等地小區域收入不需要繳稅
不符合公平正義,不符合總統期待,不符合政治目的,不符合................

mar-ch wrote:
股利課徵補充保費


股利納入所得稅計算才狠

45%所得稅

在這樣胡搞瞎搞下去

對岸明年搞個台灣版指數讓台企業IPO

台股就會被吸乾

還抽稅哩

我看只能抽水了

沒油
就停辦健保嘛!這麼簡單的辦法怎麼都沒人想到?這樣就不會讓你繳的保費,給窮人用去了!

上次問個網友,如果保費不從股利收,要從哪裏收?擠了半天,才說要從公司的營業收入扣。再問他從公司的營業收入扣,股東不是一樣少拿?就回答不出來了!

至於政黨輪替後,健保不可能停辦,經濟也一定會萎縮。除非她生的出錢來,否則補充保費只會多收,不會少收的!



摸奶俠 wrote:
就停辦健保嘛!這麼...(恕刪)

對這種問題會回答不出來還蠻好笑的
從公司營業收入扣ok
就標題來看
配3元變配2元對股東來說,除息後股票價值和股利總合都是一樣的,股東沒少拿

從銀行利息收也ok
從任何有獲利的行為收都是ok的
就只有從股利收這一點很不合理,因為股票會除息

另外你這問題最搞笑的點是
健保不夠你不從健保收?
專找跟健保扯不上關係的地方抽健保費是有什麼問題嗎?
有人提到老公轉錢給老婆的問題

這在遺產贈與稅法有專章規定,是特別規定免稅的
第20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
六、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如果沒這條,你以為可以這樣轉來轉去還沒被課稅喔?
當然,有些人常識不足才會自以為聰明拿出來當例子
還有人亂扯什麼開海外公司的就更好笑了
夫妻之間贈與根本就不會課稅
會去動到要開海外公司,通常都有別的原因
比如說這人是小老婆,不是法定配偶之類的
摸奶俠 wrote:
如果保費不從股利收,要從哪裏收?...(恕刪)

郎有情,妹無意,井水不犯河水,為什麼硬要湊在一起呢?
lulalla wrote:
有人提到老公轉錢給老婆的問題

這在遺產贈與稅法有專章規定,是特別規定免稅的
第20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
六、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如果沒這條,你以為可以這樣轉來轉去還沒被課稅喔?
當然,有些人常識不足才會自以為聰明拿出來當例子
還有人亂扯什麼開海外公司的就更好笑了
夫妻之間贈與根本就不會課稅
會去動到要開海外公司,通常都有別的原因
比如說這人是小老婆,不是法定配偶之類的
...(恕刪)


那只是舉個例子罷了
說明錢從自己左口袋跑到右口袋還要剝皮的不合情理之處
錢從同一個人的a帳戶轉到b帳戶還要課所得稅是不是很莫名其妙???
更詭異的是補充健保費,明明沒有獲得比較良好的健保待遇也要繳比別人更多的健保費........還有跟搶劫沒兩樣的可扣抵稅額減半,可以這樣搶了再搶的嗎???

當然,依法論法,遊戲規則要改成這樣也無話可說,頂多就是不玩而已,反正現在賭場到處都有,不需要留在台股讓他剝皮

他要搶我們的錢,我們當然不能蠢到投票給他讓他繼續搶
kashinka wrote:
從銀行利息收也ok
從任何有獲利的行為收都是ok的
就只有從股利收這一點很不合理,因為股票會除息


這樣不是見樹不見林嗎? 除息的錢是哪裡來的? 那是前一年度賺來的,所謂的左口袋右口袋不應課稅的理論,只考慮了除息當時的狀況,並未考量股票在一年內的增值,個人認為是有所偏頗的!

舉例來說,在不考慮市場波動,假設股票的價格完全反映價值,
在1/1買入股票@10元;
經過一年的運作,公司賺了3元,因為價格反映價值,所以這時股票漲到13元;
12/31公司配息給你3元,之後股票應該等於幾元? 同樣因為價格反映價值,價格應該降為10元。
這是我認知的除權息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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