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izon809 wrote:
夫妻分開計算合併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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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雙薪夫妻各有收入,稅率5%,為何不能各自選擇使用標準扣除跟列舉扣除,一定要倆人選擇其一,先生有房貸利息可列舉十二萬而太太沒有可扣除的其他支出(零零總總加一加也不到標準扣除額的一半),先生只好跟著太太使用標準扣除而放棄可扣除的房貸利息,說真的結婚懲罰稅還真是永遠解不開的枷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