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小餐廳是否要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eadyss wrote:
台北市開賣熱炒的2...(恕刪)

好處就是.....做多少,繳多少稅金,一毛都跑不掉
一些開銷開立統號可以抵稅(例如油錢之類的)
相對的作帳可能要請會計師幫你做帳比較清楚

免開發票的就是一季繳一次保護費
不用太複雜的去計算
單子寄過來就是乖乖去繳掉
說真的,不申請也無所謂,你看士林夜市哪間名店月營收沒破百萬?

誰有開過發票繳過稅?


何患無 wrote:
免用統一發票有何好...(恕刪)



用統一發票有何好處??

據我所知..餐廳成立3年使用統一發票,可以參加政府所有青創,補助,中小企業貸款...當然也可以自行向銀行貸款.
另外可以使用刷卡,電子支付....等支付工具,不侷限於現金..

壞處..
所有盈虧攤在陽光下,然後繳比免用多近6%的稅....

其他還有什麼請各位補充..這樣大家就知道取捨了.....

cougar2015 wrote:
筆記,請解釋詳細點...(恕刪)





我不知道評定的標準為何??

但是很明顯,熱炒100..薑母鴨..這些店家生意興隆,誰有去消費拿過發票??

美式餐廳..串燒..義大利麵...燒烤,同樣是店面生意,普遍生意還沒有熱炒100..薑母鴨熱絡,但幾乎都要開....

夜店..酒吧..舞廳...酒店..晚上完全管不了....因為公務員下班了...room 18去吧檯買酒怎麼有可能有發票!??


我可以確定的是

餐廳設立初期,國稅局管區絕對可自行決定你是否免用.....後來會否改變..主要是看是否有人檢舉反應..如沒有!!也不太可能管區突然覺得要為國家做點事或是領納稅人薪水要對的起大家而自己突然要你開發票...

eadyss wrote:
台北市開賣熱炒的2...(恕刪)

我覺得至少都還是要申請免開立發票
除非生意好的不得了
省得老是要被人家檢舉說沒有開發票
這個管區有點...混
法律只原則性規定小額交易

有二個指標性的
一、和平東路魯肉飯
二、滬杭豆漿
都被強制開立發票
所以...都有可能
最大的原則應該是...不要生意好到讓人眼紅
另夜店...都是去算人頭的
一樣要申報5%
如有女性陪
就要改成25%
所以國家的稅收少收很多很多,不是沒有原因的

至於版主開店,要不要開發票
可以看看隔幣有沒免開
通常可延用
開發票...對自已沒有任何好處
只有增加稅收、增加會計師收入等...

eadyss wrote:
據我所知是要開的....
粗淺的說管區稅務員是依據餐飲模式來決定是否免用...

熱炒..薑母鴨..就不用...
美式..串燒..義大利麵...就要.
夜店..酒吧..舞廳...完全管不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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