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規定多出來的錢,一半定存,一半股票,定存的錢未來試等股票崩盤時要投入的,而目前股票已經設定好,每年就領股利股息,一旦股價低於成本10%,就先賣一半。
強迫存款真的能保障未來資金的需求,我家在民國89年~98年的計劃就是跟太太每個月存8~10萬現金,94年買的第二棟預售屋,自有資金61%(含空屋、裝潢與家具家電),賣掉第一間房子後,貸款剩130萬,幾年後就還清房貸(期間還買兩輛新車,舊車送人),那時候為了買獨棟透天社區房子,每年至少存100萬的現金,現在沒有經濟壓力(只剩生活壓力),工作只為了消耗時間,薪水不多也無妨,身體一定要夠健康,希望就是正常離開這個世界,不要在床上痛苦超過5天以上才離開。
你如會用零存整付的試算(各銀行網站都有),自己算一下很簡單的股票收益,每個月買2萬元的股票,年報酬率是5%,做滿20年,總投入資金是2萬*12月*20年=480萬,
算入零存整付後:得到總資產是825萬。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