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創業信貸,卻在遲繳不到兩個月被通知全數繳清

才借60萬過兩年了還剩30幾萬沒還...根本還不到一半,實在有點誇張。我想花旗這樣做不是沒原因的,樓主肯定有隱情沒說...
60萬都要借超過兩年本金連一半都還沒還到,這已經明白揭示:這小生意沒前途......還有,連60萬都要貸那麼久了,會有親友能讓他湊到30萬來還嗎?
orion9981 wrote:
合約怎麼寫~就照合...(恕刪)
pocky1979 wrote:
2015年小弟因創業...(恕刪)

你目前已經繳到正常了嗎?
看起來你5月初才補齊欠款
然後才接到通知,我想是存證信函吧?!
銀行作業有時間差的
要寄出這封存證時,你還沒繳費


現在繳到正常,我想他們應該會讓你繼續分期

StrawberryLin wrote:
一般銀行都是補足期數後合約繼續走。但是花旗是美商。會不會這樣我就不知了。

現在沒有美商花旗了吧!都是台灣花旗。
為什麼自己違約在先,還覺得很理直氣壯,要去告銀行呢??

知道有問題還不出款,跟承辦聊聊多溝通,自然大家得商量,

不然程序送上去,一翻兩瞪眼,公事公辦唄.

不要認為欠債是大爺,銀行要求著還款,這種金額還不到當大爺那種程度.
pocky1979 wrote:
2015年小弟因創...(恕刪)

跟銀行協商,說現在收入比較好了,以後可以正常付錢,提供有力的證據,我本來要借300看本子說只能200
過二年生意好多了要借350周轉金,銀行看到本子就OK了
記得銀行要的是利息收入和怕人跑了
我這店面上一手二個月人就不見了
雖然大家都認為創業貸款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事實是現實的例子滿滿都是

事實就是 : 你的財務出問題了



大家的事前準備是根本不足的,自備太少借貸比例太高
這種情況根本是不該貿然開業的,銀行怎麼說你就怎麼還吧

銀行一直都是一種惡棍的合法借貸,沒安好心眼的
要和他們打交道本來就要做好萬全準備

40....你的開業資金"至少"要有300,才去貸60
存個十幾年總會有,怎麼都比像這樣的小企業面臨倒閉還不夠負債,好上太多


應該這麼說

文章中有一個很不合理的地方

銀行要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

那基本上會損失百分之九十以上

不到要不回來的爛帳

銀行不會賣

所以不是有啥誤會,就是有隱情沒說明
30萬債權動到黑道是蠻扯的...我猜搞不好少加兩三個零
Tom_Deng wrote:
應該這麼說文章中有...(恕刪)
朋友是做銀行信貸的, 經常聽他抱怨, 因為在某些情況下,
客戶遲繳缺繳, 他們業務,跟審核人員要受連帶責任.

銀行是, 只要看得出你有還錢意願, 絕不會沒事找事作.
如何看有沒有還款意願, 銀行打來催收時, 有沒有連絡到人?
故意搞消失, 一個月還勉強能觀察, 連續兩個月收不到錢又
連絡不到人沒給個交代的話, 大概就沒什麼商量餘地了.

另外要告銀行的話就去告, 如果這個銀行的人笨到搬磚頭
砸自己的腳去違約, 那讓他們學點教訓也好. 但建議先把
合約研究清楚再說. 還有才民事三十萬的的話, 提告大概
連法官都見不到, 調解那關基本上就有結論了. 即使不服
調解結果, 就是要提告, 那銀行方一定準備了充足的證據,
例如應繳款項兩個月未繳並且提出連絡記錄顯示完全連絡
不到借款人, 來在法庭上證明是借款人違約在先的.

如果真有困難繳不出來, 至少先做到不要避不見面, 對銀行
來說連絡不到人等於要倒帳! 盡自己能力先繳多少算多少,
跟銀行承諾協調如何補足這次沒繳齊的部份, 或是延一期
利息照收, 這些不是不能商量的. 因為對銀行來說, 倒帳
就是最糟的結果, 任何比倒帳還要好一點點的提議, 銀行
都會考慮.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會出現討債公司通常都是欠銀行欠到銀行把你列成呆帳,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才會有的狀況了。

只欠了兩個月,而且後續有補上,最多應該就是接到銀行法務電話或是存證信函。

銀行如果催繳是自己內部有部門處理的話,一般就是跟你走法律程序。

催繳通知、存證信函、法院聲請假扣押之類的。

不可能有啥越軌的行為,被一狀告到金管會那邊被罰的款可能都比你那筆金額還要大了,花旗又不是腦子灌水泥了。

委外的話也不可能只拖欠兩個月就把你整筆打成呆帳賣掉才對,我想你應該還有很多事情沒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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