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浮游生物。江湖如此,股市亦如此,哪裡都如此。買一顆白菜,不能要求跟買一車白菜的人,得到同等待遇。法人有高級電腦設備,有高頻交易,有閃電交易。散戶就是散戶,別妄想去搶帽子,別作短線交易。自求多福囉!又,期貨目前已經是逐筆交易了。
逐筆交易對散戶比較傷的地方,應該會是習慣用市價進出的散戶,若習慣不改,流動性沒那麼好的股票,市價進出有可能被成交在超高價買進,超低價賣出。2/6選擇權大爆倉,其實簡單講就是這麼回事,只是那個市價單是被迫市價砍倉所產生,然後合約流動性又差(遠價外流動性先天已不足,當天又大跌,造市自保跑光光,流動性只會差到不能再差)先改掉市價進出這壞習慣(不然至少要注意交易商品的流動性),其實影響沒有傳說中那麼嚴重。
pineman wrote:逐筆交易對散戶比較...(恕刪) 不是你說的這種問題! 是1筆大單就卡住的問題! 在追價或殺盤過程中,散戶永遠會比大戶落後,甚至,漲停或跌停無法成交! (我強調的是這制度在震盪盤對散戶會傾向於較不利!)你說的選擇權這種,那是期貨商砍單,又不是事主下的單!
smash15 wrote:不是你說的這種問題...(恕刪) 我的意思就是對散戶的傷害不會是你說的一筆大單就卡住的問題,你只要掛比那一筆大單高一檔買或低一檔賣,就會先成交。真正的問題是我說的這種。正因為期權早就已經是逐筆交易,所以可以供新進逐筆交易的股市參考。市價買賣(不論主動或被迫)+低流動性=散戶吃虧。我覺得你可能誤解了「逐筆」兩字的意思,以為是「按照各筆單的先後順序」成交。其實逐筆的意是相對於「累積N秒後,整批集合(或連續)競價」,逐筆成交的情況下不用等N秒,現有買賣單能成交就即刻成交。
天龍國鄉民 wrote:證期交所的制度越來...(恕刪) 現行制度之下,我下的單常常能高一檔賣出,低一檔買到。但新制只可能用大戶提供的價格成交,而且要排隊,還不一定成交。散戶..永遠只能買在賣價,賣出在買價....跟賺不賺錢有甚麼關係? 我只能說這制度對大戶是有利的,但對散戶是不友善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