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ersapiens wrote:
感覺你同學就是你吧~...(恕刪)


絕對不是..........

而且 我連女友都沒有

那是我同學啦 在宏x電啦....

我那有這麼好運
最近接到補稅通知,原因是扶養人被重複申報
幸好有打電話去問,小姐一查覺得怪怪的
才知道我去年重複繳了2次
補繳變成退費
網路報稅選銀行帳戶委託取款,以為要自行轉帳就去ATM轉了
結果一個月後銀行再扣一次,當時忘記已轉過帳
看存款餘額只覺得怎稅繳這麼多~
國稅局查補漏稅比查退稅勤快多了
chiaak大,

請問一下,你167.5 是怎麼算出 24.895 的啊??
謝謝

大頭小胖 wrote:
又沒硬性規定結婚後一定要合併報

不要誤導網友,結婚第一年才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

Smallbee wrote:
好像只有結婚那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之後夫妻一定都要合併申報喔

第2年一定是合併申報,但薪資方面可分出計算,看何者較有利.
請問何謂薪資部分可分出計算??

假如:
一個年收700k , 一個年收360k

婚前分開計算時:
700k-225k = 475k *0.13 = 61750 - 25900 = 35850
360k-225k = 135k *0.06 = 8100 加總 $43950-

婚後合併計算時:
1060k-425k = 635k *0.13 = 82550 - 25900 = 56650 加總 $56650-


==> 足足多交了 56650-43950 = 12700 !!!

==> 56650/43950 ~= 1.29 倍 !!!

還真的是逞罰婚姻.................婚後開銷有變成節省29%嗎?
誰可以告訴我有什麼合理的理由可以讓財政部造成這種結果阿?


請問有什麼別的計算方式可以減少税額的嗎?
又,如果有房屋貸款的話,又是如何計算呢?


我一直以為政府應該是要鼓勵年輕人勇於結婚
幫忙年輕人減輕負擔才對...

沒想到結婚要想辦法買車買屋 還得要多交稅金.........
交給二維程式算一算就好了.... 何必去傷腦筋 ?!?!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wubird wrote:
請問何謂薪資部分可分...(恕刪)



剛問了我一個有考上會計師(CPA)執照的朋友
所謂薪資部分可分出計算,
是指本薪 (不含公司發給你的股票)可夫婦分開計算 不用加起來用較高的稅率

其它自己工作公司發給你的股票, 房租收入 都要夫婦合併計算, 就是夫婦加起來用較高的稅率



700k-225k = 475k *0.13 = 61750 - 25900 = 35850
請問225K是每個人都會扣到的部分嗎?
25900是算什麼都扣除呢!?
TOLIU wrote:
不要誤導網友,結婚第...(恕刪)


抱歉 我誤導了

夫妻要分開申報的話,記得是只要報稅兩個月之前申請就可以了.......

用二維報稅軟體,他會幫你用三種不同的方式試算,你可以挑最划算的方式申報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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