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
為什麼每天徵收到的股市交易稅,同樣是股市所得,卻不用扣除1.91%的健保補充費?
你說的其實是指"資本利得"的部分
綜觀全國的稅負制度,政府"心理最軟.最捨不得(或是說:最不敢)"開徵課稅的一塊大拼圖,就是"股市交易所得"
"股市交易所得",是所有稅收裡面的天之驕子,不必繳納高額所得稅,無論炒股賺了千萬元,數億元,乃至數十億元,都不用繳納如同綜所稅40%的高額稅負. 其交易所得稅金為"零元"
換言之,政府等於是鼓勵大家隨著投顧老師與分析師,配合各類多空新聞訊息,短進短出炒股,把公司當成賭場般短進短出炒作價差. 反面就是:政府懲罰長期持有股票的忠誠穩定投資人(以及企業主,願意投資產業的大股東),對於其真正反映公司獲利本質之股利,課予高額的所得稅
這種本末倒置的現象,在台灣已經很久了. 所以,政府嘴上常說"獎勵企業投資"其實是屁話,實情是:政府不斷打壓真正的投資(也就是做為公司忠實穩定的投資方),而鼓勵民眾把股市當賭場,買進賣出賺價差(其時散戶多半賺不了價差,還得當外資或大戶的提款機)
健康的公司,是穩定獲利,穩定配息,股價波動不宜大漲大跌. 但政府卻將這類公司的穩定力量,給予較高額的稅負負擔. 而對於炒短線的投機投資者,給予極度寬容地"免繳納獲利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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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838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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