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聯亞製藥)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第三十五條
發行人股票登錄一般板為櫃檯買賣者,其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重大訊息
,係指發行人主動提供或本中心主動查證之下列事項:

九、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或巿場流傳之訊息有重大影響公司有價證券之行情
者。
十五、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重大決策,或對發行人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
重大影響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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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買賣之暫停及恢復
第三十七條之一

六、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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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交易之期間為何?
答:暫停交易以一個營業日為原則,三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櫃買中心得持續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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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現行法規是否就「重大性」明確規範,俾利興櫃公司遵循?
答:1.證券交易法並未以特定明確之比率或金額予以量化規範「重大性」之標
準,櫃買中心亦未就「重大性」訂定通用之認定標準。
2.現行實務主係遵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下稱OECD)對於重大性採原則性之認定,避免採用一體適用之單一標準,惟部分基於證券交易法授權所定之規章(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等),仍對特定事項有量化之標準,興櫃公司仍可酌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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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興櫃公司應如何判斷發生之事項具重大性?
答: 於判斷特定交易(或事件)對其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是否有重大影響時,因各興櫃公司所屬產業、規模及發生之事件各異,興櫃公司可參酌下列步驟為重大性之判斷:
1. 參採OECD之重大性觀念,並考量個案情況及對公司總資產、實收資本額、股東權益、營收、稅前利益等之影響程度,判斷交易(或事件)之性質及內容是否對其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
2. 將自行評估結果與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簽證會計師、律師或法令遵循單位討論其妥適性。
3. 必要時,可與櫃買中心溝通討論。
麥擱來
更覺得是,王瑞瑜拼命於EUA 前夕拼命賣股,竟然投機客以為EUA 通過以後,股價往上衝.看到大股東拼命賣股,就不要再進去接股了. 大股東賣股一定有原因的.
sunnyup
股價在股市如此低落之際,還在百元之上,也真跌破眼鏡了
貓貓籠九 wrote: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恕刪)


法律條文千千萬萬條,沒有明確界定的部分,每個人看法不同,可作可不做.
你一下子要求金管會出來說話,一下子又變成金管會要調查內線交易,一下子又變成重大宣布前要停止交易....

停止交易在台灣,似乎很少出現,好像只會出現在公司收購案宣布前,公司主動要求證交所當日停止交易
至於EUA,是醫藥監理事務,EUA 是否通過,是否需要再補件,是否繼續待審查,或是無結論 ... 掌控權不在公司, 公司似乎沒立場要求證交所停止交易,要等EUA的結果出來以後,再開放交易

你的訴求到底是甚麼??? ==> 不就是輸錢不爽,就是要怪政府
貓貓籠九
最後奉勸,不要亂扣別人帽子。這不是網路討論該有的風度。
麥擱來
那你希望金管會要怎麼做呢? 金管會只是金融監理機關,不能主導或介入金融交易,你可以說說看,到底交易人與聯亞公司有明確證據違反了什麼金融法規,所以你要求金管會出來說話.
按鈴申告比較快吧
sunnyup wrote:
說沒內線?真的鬼都不(恕刪)


有沒有大家用自己心理的尺來量。

先講我的結論有2:

上上樓我貼法令了

1.聯亞製藥昨天這件事,理應:
a.申請昨天8/16停牌1天、
b.於興櫃三點收盤後,至櫃買中心『重大訊息記者會』

原因:審議會為交易時間內進行,審議結果會影響盤中交易,且該審議「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


2.櫃買中心應補破網,對聯亞製藥開罰(上述1.)。
麥擱來 wrote:
不就是輸錢不爽,就是要怪政府



哈哈

用扣帽子爛招

真是好棒棒好高明
貓貓籠九 wrote:
哈哈
用扣帽子爛招
真是好棒棒好高明


你從頭到尾不就是亂扣金管會帽子,呵呵呵 ...
反正輸錢或看不爽的就是金管會的錯,千錯萬錯就是金管會的錯.


台股大跌,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融資一堆人斷頭了,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 通通可以加上,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貓貓籠九
靜心,不用這麼激動....
貓貓籠九 wrote:
1.聯亞製藥昨天這件事,理應:
a.申請昨天8/16停牌1天、
b.於興櫃三點收盤後,至櫃買中心『重大訊息記者會』
原因:審議會為交易時間內進行,審議結果會影響盤中交易,且該審議「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
2.櫃買中心應補破網,對聯亞製藥開罰(上述1.)。


那就發email 到櫃買中心去建議就好了,
這些關金融監理啥事啊!

除非櫃買中心不開罰,或是你認為櫃買中心違反法律,或是公司派違反法律
當然櫃買中心與各公司內有律師或法律顧問,它們見解是否與你相同?

那麼你再向金管會申訴啊! 看看金管會是否要糾正櫃買中心.
而不是 "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呵呵呵 ...

這句話就跟, 台股崩盤了,金管會還有活人嗎?哈樓?出個聲音好嗎? 是一樣的訴求.

前面還有個期魂小桑,連買賣不到都是金管會的錯,呵呵呵 ...
你的呼喊,跟期魂大帝的呼喊,有差別嗎?

麥擱來 wrote:
那就發email 到(恕刪)










不過就是個討論串而已

放寬心好嗎
貓貓籠九 wrote:
有沒有大家用自己心理的尺來量。

先講我的結論有2:

上上樓我貼法令了

1.聯亞製藥昨天這件事,理應:
a.申請昨天8/16停牌1天、
b.於興櫃三點收盤後,至櫃買中心『重大訊息記者會』

原因:審議會為交易時間內進行,審議結果會影響盤中交易,且該審議「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


2.櫃買中心應補破網,對聯亞製藥開罰(上述1.)。



你第一篇的訴求,可沒提到這個喔!
貓貓籠九
不用太激動,網路討論,各自發表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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