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ain Bambi wrote:常常看到有人走後子女(恕刪) 不知您的兒女現在幾歲了,若已長大成人了,你以它們名義買股票或存錢,它們一定會知道。事前就講清楚要以他們名義分散資金,給他們知道這錢是你的不是他們的,有必要你會隨時動用這些資金。聰明的子女都會欣然應允。我就是這樣做的,我兒子買房就是從他股票戶頭提款。稅法規定每年有244萬免稅贈與額度,分給2人每人每年可得122萬。這些錢投入優良股票,幾年後都是很好的後盾。若是兒女還小,他們也沒有報稅問題,就不必急於另立股票帳戶了。我不建議買儲蓄險,報酬率太低了。
Captain Bambi wrote:若我幫孩子分別開戶,不給他們知道,等我走後他們各自取回我幫他們開的戶頭,各自有各自的錢這樣還會有徵遺產的問題嗎? 「這樣還會有徵遺產的問題嗎」你是要問:徵遺產稅還是「爭遺產」?「徵遺產」稅的部份沒有,前提是你每年給出的額度,在遺產與贈與稅的限額內的話。遺產與贈與稅連動性很強,是同一個法。會不會「爭遺產」則存乎一心,想不想爭要不要爭不需要理由。不同顏色的玩具都可以爭了。
這樣還會有徵遺產的問題嗎何患無 wrote:會。要家庭和睦才會減少遺產爭議問題。 如果開板只是問:會不會被「徵遺產稅」的問題。政府會不會徵遺產稅和你家人和不和睦無關,除非你弄到家人有人眼紅到去舉報死者逃漏稅,然後遺產整體自己也被跟著查課。
很多長輩都這樣 自找的若小孩已到成熟年紀且過而立之年...最晚不惑之年..就分一分分完了 孩子30~40Y 拿到錢還可以計畫一下 看未來能幹點啥財產規劃贈與時...寫清楚 父母如何處置 跟誰住 怎麼住很多事情都可以載明... 自己身上再留一點錢 死後捐出去也行為何要等到自己先身亡 然後屁股拍拍 子孫爭產撕破臉這麼悲哀 還不如都別留 自己花光或捐出
Captain Bambi wrote:謝謝各位的回應那麼請...(恕刪) 例如你自用帳戶1333萬你自己2個帳戶備給他們的各1000萬都你名下 總遺產3333萬(1333+1000+1000)徵遺產稅...2000萬×10%爭遺產3133萬自用帳戶1333萬他們帳戶備給各1000萬徵遺產稅...0萬×10%爭遺產1133萬留的遺產越大...以後的事誰知道呢兒女不爭 他們的另一半有意見時 爭還不爭斗米恩 升米仇 留的米越多..未來事誰知道
何患無 wrote:要家庭和睦才會減少遺產爭議問題 要:『要家庭和睦』「才會減少遺產爭議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錢財動人心、自古以來不患寡、患的是『不均』錢財事沒處理妥當、是「家庭不和睦」的肇因之一遺產沒處理妥當、家庭幾乎很難和睦或許「 遺產處理妥當、家庭才會和睦」才對吧?
*沒看討論我認為完全不可行講點現實狀況如果是現金持續存入假設二十年就好那這種存死錢資產萎縮掉多少如果你是高收入族群覺得沒關係的話其他方面的課稅會讓你這一點點小節稅根本沒差別如果是一般收入的話遺產稅還課不到那邊去稍微做好節稅就好我有個收入較高的朋友前幾年也是這樣做我講他以後就改用了別的作法關鍵字“保單”還有其他方式與手段這要看你有多少金額需要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