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rachiu wrote:
請問若我48歲離職,總計工作年資25年,最後一家公司任職22年
那表示我離職未滿50歲,請問當我65歲時,是否可以領"勞保月領"之退休金??
(PS:不是勞退新制)
同事說我離職未滿50歲,法規規定要50歲,所以我是沒有退休金可以請領
真的是如此嗎??
謝謝



舊制的年資
是以最後一家公司待滿的年資計算
不是數家公司累積的
以前很多雇主
會在勞方即將符合請領退休金前想盡辦法逼退勞方
這樣子資方就不用付半毛錢(退休金)給勞方
新制就是為了改善上面問題
強迫資方固定提撥到勞方戶頭
以後不管勞方換幾家公司
不用擔心日後領不到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