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island wrote:可以查看 ETF 股...(恕刪) 補充一點, 也可以把股利可扣抵稅額用完(54C股利所得壓在 94萬以內), 以適當保留高股息的配息超過94萬的部份則換到其股利列為境外所得的ETF(海外債券等...), 但風險也要評估一下實際上, 如果高股息ETF能一直維持高配息, 多繳一點稅其實還好, 換到其它ETF所減少的股利所得說不定遠超應繳稅額。
你被扣健保稅的可能遠比被課所得稅高很多健保稅你滿2萬就課了,我看財經節目你股利要領到一年94萬以上你得多少的本金,上千萬,而且你可以透過各種分配例如分到保險其他投資不然有錢人那麼多怎麼避稅,政客怎麼隱藏地下財產
trumandream wrote:朋友說他年薪66萬。...(恕刪) 把繼承遺產的一半給我剩下的一半高股息一半市值型應該可以過好多年合併計稅的方式下,股利可抵減稅額上限為8 萬元,以8.5% 的抵減稅率來計算,8萬元除8.5%=941,176 元,也就是說股利收入在94 萬以下用合併計稅,可全額抵扣上限8萬元,代表94 萬元以下的股利可抵稅,超過94 萬元以上的股利不能抵稅。2024年5月8日
哇!好強大!所以有時後還是要賣掉ETF,不要參與除息,降低股利所得。escudolin wrote:我去年股利所得116萬薪資所得大概102萬去年還可以退稅今年同樣採取出借股票不call回方式目前股利及借券收入71萬左右另外今年除息前,因股價大漲賣出近500萬的股票也是降低股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