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打品牌就是要燒錢吧,能不能成功誰也不知道,但,如果品牌能打響,所得到的成功會是之前付出的N倍,台灣的公司不斷幫國外之名品牌代工,能得到的是?技術提昇,卻賺不到什麼錢,品牌價值比技術值錢多了,這是非常正確的想法,台灣大多公司都因為是小股本,不敢跨出品牌這一步,只停留在壓縮成本,壓榨勞工,壓低毛利,所以當其他國家的勞動成本更低時,就會遇到產業外移的窘境,我默默為他加油,全家人有超過十雙他們公司的鞋,很好穿,就是醜一點,希望他們去日本後能提升設計能力
品牌是一種生活態度、價值觀、對事情的一種理念所反映在商品上的一種價值推廣。所以買品牌的產品,應該會看到原創者對這項商品的基本精神在裡面,Law new初期對品牌的精神、態度都很明確,但是最近產業面越來越廣,似乎有沖淡或混淆原本Law new給消費者的印象,究竟他們要賣的是,鞋子的原本給人實在、信賴的理念,還是科技產的變化、新穎的想法,實在是讓人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