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ee wrote:
百尺竿頭收購過程中要取消一戶保證一張的規定,的確是為了想讓應賣張數減少而條件不成就,然而這只能限制開很多戶的人,就算每戶一張,仍然會有不被收購的風險,降低他們參加收購意願,使他們撤回應賣。但不能限制利用融券放空的人買很多張去應賣。所以改這規則要有效達成收購張數不成就,前提是那時可放空的張數已經很稀少才會有效。


錢真的很多的,不是可以先資買養融券額度,最後關頭再融資轉現券參加應賣,頂多就最後兩三天的標借費嗎?

kjee wrote:
這就是為什麼雖然樂陞融券異常增加,但像陳信宏等老手也會上當的主因,因為你無法分辨那個融券到底是為了參加收購而去避險的人所放空的還是另有內情。


其實今年變成一戶一張後,參與戶數整個大爆炸,應賣率大概降到三成以下,也就是說退回七成或更多,這也造成需要的融券保護張數要更多,因此更難看出融券放量的異常,才會有很多老手都栽在此案

如果有加保護到底的,損失不會那麼重,最幹的應該是在8月18日開始到爆發前,因為節節高升的融券標借費,想說都宣布成就而解開融券保護的投資者了

如果加上融券保護的成本,那這件收購案的價差獲利其實也沒想像中的高,原來的年化報酬率最少要再腰斬
純好奇,這次求償的損失金額是否應該要把因為這次應賣而做的融券保護而減少損失的金額扣除掉啊?
雖然最後不一定拿得到全額賠償,純從學理上去探討,正確的求償金額應是多少?
palihon wrote:
純好奇,這次求償的損...(恕刪)

應該不用扣除融卷的獲利,法律只規定受損的要賠償,沒規定獲利的要被扣抵,所以理論上,這也是一個法律上可以用來套利的機會,套取失敗時,政府會找人賠錢,但對鎖的獲利可以放進自己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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