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
(二)訂定我國居住者...(恕刪)
Nuke worker wrote:
我覺得這甲案比現行的制度的好,對退休的人也好
100張中華電信的配息50萬,只取50*63%=31.5萬做為所得計算,也沒有扣抵稅額了
假若個人稅率級距是落在20%
本來是50萬 x 20% = 10萬 半額扣抵約 2.5萬, 要繳10-2.5=7.5萬
31.5萬 x 20% = 要繳6.3萬
有沒有算錯?
(恕刪)
錯! 現制是扣抵稅額減半,
綜所稅還要考慮
一、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90,000元;有配偶者扣除 180,000元。
二、財政部同時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 每人全年88,000元;
三、累進稅率
以你的例子, 中華電信 (20%減半) 可以抵稅5萬多 左右的稅額,
所以目前中華電配息50萬一人一戶實例上是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的, 因為有 扣除額,免稅額
所以目前中華電配息50萬兩人夫妻一戶實例上是不用繳稅,還可以退稅的,比一人一戶退更多
但是 新制 甲案=> 廢除扣抵稅額 後, 一人一戶要繳稅大約六千到一萬元(只是大約算), 所以是增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