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壽(2823)討論區,最後一哩??

太空攻城車 wrote:
此種「董事收購義務」與併購案中異議股東得請求「公司」以公平價格收買股份有別,不失為提供股東出脫持股,取得現金退場的另一管道。

看起來法條上面就說了,這個「董事收購義務」的價格要求,不適用於併購案。
併購案中,異議股東請求「公司」以公平價格收買股份。
既然高於市價,顯然就是公平價格了。

併購並不等於下市。尤其是有股票的轉換。
你投資的公司並沒有消失,只是成為另一家公司的一部份。


你糾結這個名詞也沒有用。就算這個也算下市吧,併購下市時,併購方出的起合理價,就是合法。市價顯然是合理價的一種。併購下市沒有規定要用淨值。

金管會不理你,你可以去檢調告他瀆職。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糾結這個名詞也沒有用。就算這個也算下市吧,併購下市時,併購方出的起合理價,就是合法。市價顯然是合理價的一種。併購下市沒有規定要用淨值。

金管會不理你,你可以去檢調告他瀆職。


拍照大,您真愛說笑!
要告瀆職也要有對象,就是確切哪一個經辦人怠忽職守或濫用職權致使某人權益受損。難道您要請他去告主委嗎?還是告銀行局長?還是告保險局長?他提得出權益受損明細嗎?
他如果敢告,對方是否會反告他誣告,並請求名譽損失及其他損益賠償呢!

至目前為止還沒看到報章雜誌有合併案的負面報導。

我早就提供救濟辦法,無奈不符他的期望,多說無益。

股市裡就如在賽馬群中尋找一匹獲勝機率是2分之1,賠率是1賠3的馬。
英英間LKK wrote:
我早就提供救濟辦法,無奈不符他的期望,多說無益。

裝睡的人叫不醒,只好找更難的事情給他做…..
英英間LKK wrote:
拍照大,您真愛說笑!...(恕刪)



這張圖片有沒有眼熟啊?
散布不實資訊現在還在義正嚴詞的人
真讓人好笑

這個英大指的是誰呢?


要不要回頭都翻出來,現在好像只有我有疑問一樣。
各位先知前後文不符不好看哦





多少網友死在淨值這點,過去兩年我可沒看過哪位先知跳出來救人
現在到是人人是專家了?
我出來發問爭取權益礙著各位了?



在這棟樓廝混很久結果現在張口就市價合理的人不知是何居心哦?

多少持有中壽三年以上的網友賠錢出場真是不值,被人當笑話看

樓主要不要出來澄清下,你是早知道還是不知道?

這位fff大才是真行家
太空攻城車 wrote:
這張圖片有沒有眼熟啊?
散布不實資訊現在還在義正嚴詞的人

我特別去把圖片找出來,請仔細看!! 仔細讀!!
在論壇討論要全面思考,要 知道討論內容是什麼,不要斷章取義。
你看懂了嗎?
只看到你喜歡的淨值是吧!

白話文解釋一遍:
那段文字主要是回答:阿波大提問若目前合併,價格是20元還是35元?
我的意思是:以淨值為基準,再考量未來經營情況,加加減減若能以28元合併。我就很滿意了。
注意看28元是小於當時淨值31元啊。
跟目前合併取價是哪裡不一樣?

還說我"散布不實資訊",完全是一派胡言,含血噴人

股市裡就如在賽馬群中尋找一匹獲勝機率是2分之1,賠率是1賠3的馬。
又要開始玩文字遊戲了?
以淨值為基準與淨值收購有什麼差異?

2年變數太多淨值到時未必有28,怎麼看都是這個意思

不要把臉伸到我前面我還懶的打臉
好我們來看
當年淨值31為基準你推論併購價28
現在淨值36換股完後賣出開發普通/特別股後有沒有30元都不知到

這就是你說的以淨值為基準?
哪裡基?怎麼準?

以當年時空環境中壽跌到15以下我也覺得盡快收購的話28元不錯,2年變數太多但是這一年國際股市與中壽自身獲利,淨值大幅提升

28元左右被併購根本就是笑話
第一次黑人,特別留個紀念。
股市裡就如在賽馬群中尋找一匹獲勝機率是2分之1,賠率是1賠3的馬。
緯創25買進長線持有
主管機關 銀行局回覆給我了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本案開發金 中壽都有請獨立估價 現在價格是合理的 (球員 裁判都我的人 我說這價合理就合理)假如還有問題 請去找公司抗議[笑][笑][笑]
幕容晴
沒證據,就不要指控別人宣傳地球是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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