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來的人 wrote:
一個前金管會主委問這...(恕刪)
我想金管會在2月6號事件的處理上已經設一個停損點 ,就是廢除SAPN保證金最佳化制度 。
以後一貫態度就是要操作保證金一定要放兩三倍 ,不夠維持率馬上砍倉!
這樣大家都不會有話說



是不是駝鳥做法 ,真的有待商確 。至於自認為是受害者要求金管會健全期權交易制度 ,事實上官方立場已經很清楚!
要向期貨商對於疑似有缺失 ,導致投資人被迫高點平倉之巨額損失部份進行賠償 ,個人認為蠻難的!
此次交易賺賠通通不算? 我們官方機構目前還沒這麼阿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