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yshow wrote:
我存臺企銀的理由:
...(恕刪)
個人積分:3273分
文章編號:72704191
3月EPS=0.11, Q1EPS=0.34
1.事實發生日:108/04/08
2.公司名稱:臺灣企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8年3月份自結合併盈餘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8年3月份合併自結各項提存前稅前淨利916,464
千元,於提列各項提存91,253千元後,合併自結稅前淨利825,211千元(繼續
營業單位合併自結稅前淨利825,211千元),合併自結稅後淨利713,951千元。
108年1月至3月合併累計自結各項提存前稅前淨利2,994,192千元,於提列各
項提存422,011千元後,合併累計自結稅前淨利2,572,181千元(繼續營業單位
合併累計自結稅前淨利2,572,181千元),合併累計自結稅後淨利2,174,827千
元,合併每股稅前盈餘0.40元,合併每股稅後盈餘0.34元,合併每股淨值13.74
元。
個人積分:3273分
文章編號:72704726
高買低賣的人生 wrote:
本月提列9100多萬,如果乘上12個月,差不多10億多,剛好等於華映呆帳 ?
是每個月分散提列囉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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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5條 , 針對不良資產區分為4類
按照這4類 , 銀行必需提撥不等的比例 , 作為呆帳準備
引條例:
前條各類不良授信資產,定義如下:
一、應予注意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
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者;或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
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或授
信資產雖未屆清償期或到期日,但授信戶已有其他債信不良者。
二、可望收回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有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
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十二個月者;或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
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至六個月者。
三、收回困難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
利息超過清償期六個月至十二個月者。
四、收回無望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
利息超過清償期十二個月者;或授信資產經評估無法收回者。
符合第七條第二項之協議分期償還授信資產,於另訂契約六個月以內,銀
行得依授信戶之還款能力及債權之擔保情形予以評估分類,惟不得列為第
一類,並需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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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事件至今, 也才1-2個月
台企銀要引進私募維持股價
當然要讓報表好看 , 才能引君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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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要隠藏呆帳 , 最常用的就是讓借戶繳息正常
就不必列入財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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