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不懂事的時候幫人信貸(或信用卡預借現金)過國泰跟花旗,有心還款的時候好好跟他們談。生活快過不下去的時候有想過自殺,也把這些病例傳給國泰跟花旗。結果.......門都沒有。他們不會少一毛錢。還會請你多付這幾年的利息。本金從5~6萬~隔沒幾年變12萬。所以。欠到這二家銀行的人,別想要協商。他們不會逼你還款,你想例入呆帳也沒差。他們只等你有一天有能力的時候,一次還本+利事實証明...這二家銀行也真的等到了。所以還是乖乖付本+利吧!(不像中信跟台新,很好協商....)至於你會想到請老婆繼續貸1000多萬,這只會死的更慘。而且也很自私!!該斷就斷。如果身上沒房沒錢,再跟老婆離婚,至少還可以看能不能申請低收入。以保障妻小的權益。我不懂為什麼不離婚?是要死一起死嗎?離婚至少還保有一個人信用良好。沒任何財產的時候還可以申請低收入。
這時候又不得不分享我的親身經歷了我哥哥也是欠了一屁股的債十幾年 什麼卡債 地下錢莊 銀行信用卡 二胎 代書放款 通通都借過人就是這樣 只知道有現金可以渡過眼前難關就好 而不在乎接下來的利息錢於是以債養債 最後房子也沒了 賠上自己的信用不說 還連累家人整個家族更是感到頭痛 身為擔保人的我每天都為了應付被各種討錢的事情煩惱什麼水電 房屋稅 地價稅 健保 房貸我大嫂是比較聰明 早早跟他離婚 還好最後我們房子賣掉 他的債務處理完 他還有拿到39萬5 但是我讓他簽下了60萬的借據 也還不會跟他要利息和錢 至於你的情況 如果你房子不賣 走到法拍程序 那就不是一千萬的房子可以還債了而是只剩幾百萬... 不夠還的情形 更重的是還要欠下一屁股債 然後繼續去借錢好繼續維持你的家庭 我覺得你如果還有什麼債務沒有對你家裡講出來的趕快講一講 誠實坦白獲的家人信任才是渡過難關唯一的解套最近我再找一~二百萬左右的房子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若是有間套房也夠活的現在你可以先賣房 也可以找個人搞搞 "借名登記"把房子先借他的名子登記在他名下 由他去向銀行借一筆錢出來還你的貸款(靠他的信用)缺點是要和他寫下借據 或契約但是最後 對方避不見面 賴帳 還有你也要付他借來還你貸款的利息但好處是不用真的賣房子 你還可以暫時住在那個不是你名子的房子 直到你繳不出那筆利息這當然都是可以用簽約公證來約定的可以約定和關係人覺得以後要賣房子 要如何拆分也行比如以後賣更高價錢 一樣用他當初借多少錢 你拿多少占比來算比如他這次用你房子貸了1200出來 你拿走1000萬還款(你要負擔1000的利息) 他拿200萬(他負擔200萬的利息)那這間房子你就是擁有6分之5 他就是擁有6分之1以後能賣2400 你就拿2000萬 他就是拿400萬這樣 (這要法院公證才算數喔)但你如果繳不出他幫你借款的利息 當然就是他繳 但是有權就不還你房子了反正你債務都還光 房子是不是你的 對你也沒差 你就繼續住囉 (跟他約定住10年也行...)
鑲金包銀 wrote:這種偏門最好不要走...(恕刪) 光官司就要花多久時間了不要認為保存證據就可以快速執行這種也不是有證據就能證明房子是你買的只能證明你們之間的借貸關係而抵押品是房子,還要估算房價等因素另外有沒有涉及其它法律相關問題又很難說了例如房屋稅及地價稅的逃漏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