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到底帶來什麼好處??

只能說台灣勞工還是弱勢族群

有人回文原本可報加班,現在不能,變成責任制!
責任制規定需經過主管機關認可才可以,這樣看來公司早就違法為何不去檢舉?
原因不敢檢舉沒保障。

還有為何那麼多人認為加班費是正常收入的一環?

試問還沒有加班費增加時為何企業需要加班?

加班費增加後,加班的主因消滅了嗎?不加班公司可以運作嗎?
增加人力?這不是應該的!
還是大家都已經習慣用加班費當作正常的收入?

另外有人說可能周六或周日無法看診!
基本上開店做生意,一定會開人最多的時後!
有看過做餐飲業在鬧區休星期六或星期日的嗎?
多數都休星期一或其他日子,有店家會跟錢過不去嗎?




猛偉 wrote:
自從我們的政府 通過...(恕刪)


知識工作者本來就需要—些放空休息的時間!
之前有很多公司,也採用這樣的概念,優於勞基法放假!

一例一休通過後!變受災戶!公司説比照政府公吿
行事歷翻開!假變少了!差的!


然後製造業!不要傻了沒什麼影響!
!自動化下!人事成本!
佔很低很低!小弟常常算成本的!機臺空在那邊才大條!
因為勞團說, 他們要改善台灣勞工所面臨的最大問題,
"低薪資, 高工時"

要提高薪資, 台灣的產業勢必要轉型,
從事價值性高, 或是附加價值高的產業, 勞工才有可能獲得必較高的薪資~

要達到降低工時, 則是簡單多了,
只要遊說幾位政治人物出來支持, 並且訂定幾條法律,
就可以快速, 且有效的降低工時~
(勞工手上的選票, 就是最有價或有力的武器)

而目前, 勞團已經達成降低工時的目標,
接下來, 也就是要解決低薪資的問題....



有人跟我一樣, 覺得其中的先後順序是不是有點怪阿~?
猛偉 wrote:
自從我們的政府 通...(恕刪)


勞資很多資訊不對等

之前有再提要公開薪資福利 工作時數,讓求職者有更多資訊選擇,但企業又不敢公開。

還有一堆求職在寫什麼待遇面議的連範圍都沒有,你去了才跟你說他們薪資是XXX,浪費求職者時間

我是支持所有雇主都應 公開 所有薪資 福利 工作時數,不好的公司才有機會淘汰 或 提升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一堆人回文說啥沒競...(恕刪)


沒錯~~~要有競爭力就去東南亞~~~大陸工資提高~~人又難找~~

台商出走潮又不是第一次了~~~

重點我門看的是未來~~~如果薪資不拉高~~

會造城貧富拉鋸過大~~~老闆都小氣巴拉

很多時候限制工作時數,也是保障勞工身體健康~~

新加坡~~香港~~都大量引進外勞~~

讓年輕人不願做的粗工~~~有人可以替代~~~

並且本勞與外勞脫鉤~~~~

利用外勞薪水降低~~~變相增加本勞的薪資~~~

但相對的~~~勞工必須要做更高階的事情~~~

不是你一輩子當勞工~~~~就不能夠進步~~~有人同樣做工~~~

薪水差距過大~~

請想想是不是要如何提升自己~~~而不是在靠北邊走~~~

邊走邊說加班時數怎麼這麼少~~~~

dicklin0394 wrote:
你越講我更懷疑你根本不是這領域的人,你只是照你想法亂講而已
首先你根本不清楚七天假是哪七天
分別是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我在電子業工作了10年,這些假從來沒放過,...(恕刪)

看公司啦,通常不是當天放
有些公司會把這7天假定為特休假還給員工,員工自己找時間放
第一年你遇到幾天就有幾天特休
第二年除了法定的7天年假,還有7天特休,等於一年有14天假
sun911 wrote:
看公司啦,通常不是...(恕刪)


話說連朋友半國營的鋼鐵廠都沒這七天

我都不知道哪來這麼多幸福企業有七天的

倒是不給周休二日的企業一堆
 依照以往的勞動發展歷史,每每勞動條件的提升,資方都會跳出來抗議,說不排除出走,漲價,減少僱員等,最後都默默留下來,按照一個國家的法律走。或是移動到更低廉勞動力的國家,印度或東南亞(但是人家東南亞的勞動條件也提升了)。
 曾幾何時,大陸的勞動條件還低於台灣,台商紛紛出走去大陸,利用低廉的勞動力,去降低成本。如今,大陸的勞動法比台灣優秀,台灣給兩倍,大陸就給三倍。試問有看到台商在抗議的嗎?是不是也是摸著鼻子默默接受,那為何在台灣吵?
 一例一休就是要降低台灣高工時的問題,我們難道希望看到醫護人員再度死在急診室嗎?台灣的工時只比香港跟新加坡低一點,沒發現台灣老闆每次舉例都舉香港跟新加坡而已嗎?
新法推動的目的就是要讓一切回歸”正常”。該讓勞動者休息的,就該讓勞動者休息,而非用各種變形工時,調班等方法,去調整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並且以往規定中間該給足夠的休息時間,但是資方往往用各種方式,讓你得到少少的休息,甚至不休息。同理,該給加班費的就該給。因此新法就是要明確規定休息時間,要求勞動者於休息日工作,須經由勞動者同意,並給予加班費。
 想想這一切,你我是否常耳聞並羨慕歐美工作者,下班後或是休息時間不工作?若要求休息時間工作,雇主就該給予加班費?又,是否出國時,習以為常沒有24小時的商店,或是早早關門的百貨公司或店家?然後是否羨慕人家週末可以陪著小孩,老婆老公一起出遊玩樂,平日則正常時間下班,回家可以享天倫之樂?
 難道我們台灣要走回頭路嗎?給予雇主調班的高度彈性,低廉的薪資,讓老闆賺飽飽,但是還是不會分給勞動者的年代?想想老闆真的賺錢時,有分給你嗎?還不是多買幾台跑車或房子,你我的薪水有調整嗎?
 台灣勞動者要團結,而不是在此時幫雇主講話。雇主趁機調整物價,根本是不合理的,跟一例一休是沒有關係的,雇主純粹是將本來該給你的薪水,轉嫁到產品價格上罷了,但是始終不會加到勞動者身上。
 By the way, 你我大家都是勞動者,並不因為你是白領,就不是勞動者。老師,醫師(護士),律師,警察等,都是勞動者。因此都有權利組織工會,都有權利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而非老師醫生不能罷工,不能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為此,我們是要團結,台灣整體的勞動水平才會提升,謝謝。

Ste100 wrote:
因為你是有薪假,就...(恕刪)


所以休息日加班8小時,也就是當月實際工時我多加班8小時!
那就是老闆要多支付我那8小時的加班費...也就是1.6倍的薪水!

而不是無恥老闆跟無腦01網友們口中3倍薪水了!
一奇一 wrote:
只能說台灣勞工還是...(恕刪)


我看了你的文
不知是你無知還是你家境好~

拜託你去當老闆 高薪多請一點人吧
解救眾生於水火之中 功德無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