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報明牌 金管會嚴管

小弟 小聲問一下 我目前還是搞不太懂

所以 從今天 開始

不能 在發表 有預測性質的文章囉 ???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交流討論,盈虧自負

r6j1cqc wrote:
小弟 小聲問一下 ...(恕刪)


弄個相似音或者是少輸入一個字大家看得懂就好啦~~

diva36 wrote:
弄個相似音或者是少輸...(恕刪)



到時候蔣大跳出來說要正名
外資應該是讓檢調單位來抓
喊高價 然後賣股票
喊低價等著進貨
這是詐欺阿 詐欺
r6j1cqc wrote:
小弟 小聲問一下 我目前還是搞不太懂

所以 從今天 開始

不能 在發表 有預測性質的文章囉 ???

不知道耶

不過上次公文來 01 要 IP 資料抓人的
是刑事警察局不是金管會

最後有沒有判無罪

無罪的有沒有還人家的 IP 一個公道
小弟忘記了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hello,

討論區發表對股票的心得就要被抓,而且判刑一年到七年,還要罰錢....

這簡直是比白色恐怖更恐怖的黑色恐怖

現在是黑道治國嗎?

要求廢止這種爛法,還人民一個言論自由。

立這種爛法的立委,全民應唾棄。

法律通常只對無權無勢小老百姓開刀,對有權有劫的人則像烏龜一樣,馬上縮起來。

咱們小老百姓眼睛要爭大呀!現在是討論區不能發表個股言論,再選錯人搞不好就像老共一樣,全面封殺對時局不滿的言論。

哈。

有人說 是因為有股友 誤信網路言論 買進 而受騙


就我自己的理解

百分之 99 都是 喊進不帶出 賠了 就說 長期投資

也許一次 二次可以 但真有那麼多傻瓜 不會生氣嗎 也許就去告了

如果有設好 3% 5% 的停損 穿價成交 網友自己不賣 要怪誰

我自己 是學法律的 知道比例原則

一檔股票 漲了10倍 300元 本益比 還說不知道會不會當股王 還去求籤

說沒有 炒作哄抬 真的大家以為法官 是傻瓜嗎

我們的法律 有一項 自由心證原則

法官的心證 如果形成 那就....


如果我推薦股票 說好3% 停損 真的不準 要告我什麼 損失能多大


我記得有一個人 去夜市買仿包 LV 500元 回家發現是假的

告詐欺


法官認為 .. 你是真的還是假的 要買500元 的LV真包

詐欺 不起訴

但侵害 商標權 就另當別論了



我覺得 大家 談股 先設好停損吧

輸了就變長期投資 停損設20% 你說別人要告你 你想一句 言論自由就沒事 ...


我設 3% 是合理 合乎 股市投資原則 我想別人要告 也要先問 它停損了嗎

如果超過 3% 才停損 要告什麼 ...



突然想起來 @@
『01 客』算不算部落客

嗯 ... 聽說不算耶

因為如果把 01 當網誌或部落格來更新 or 經營

好像會被網友們重砲轟擊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資迅聯網路真是強大~~~~~~所以才會管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今(21)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外資就專業角度出具報告,看多、看空是常態,並無違法,予以尊重

我小老百姓打打嘴砲看多看空就要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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