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台指期閒聊之摩台結算定多空轉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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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大們操作順利
16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林建傑 wrote:
八螢幕+立體聲音響


8螢幕要怎麼擺? 壁掛嗎?

我擺3螢幕桌子就擺不下了


AlanSoCool wrote:
8螢幕要怎麼擺? 壁...(恕刪)


alan大也好酷喔....

小的都是一台14吋的華碩筆電偷打..............

本來想14吋應該夠用了, 可是切換來切換去真的還蠻不順手的, 不過我想應該是我技術不好怪電腦....

AlanSoCool wrote:
8螢幕要怎麼擺? 壁...(恕刪)


哇靠 後面投影屏幕也是看盤用的嗎?
大大太強了
我的操盤室只能夠這樣操作




我剛剛看到快笑死了
新聞標題打【美股開盤】跌 憂漲過頭
記者大概也想不到怎解說了吧.......

乘風飛 wrote:
alan大也好酷喔....(恕刪)


所以他才叫Alan so cool啊~~~

1555111551155115511551155115515551

林建傑 wrote:
乘風大,是八螢幕+立...(恕刪)


秀一下

秀一下

對八個螢目的操盤室 感到好奇

^^

Actually what I am doing here is still hard for me, however, I hate people telli
Alan 大 漂亮的戰情室

AlanSoCool wrote:
8螢幕要怎麼擺? 壁...(恕刪)

AlanSoCool wrote:
8螢幕要怎麼擺? 壁...(恕刪)

Jimmy Bordon wrote:
秀一下

秀一下

...(恕刪)


對不起各位大大
八螢幕+立體聲音響 還沒真的實現,
目前只能2螢幕.
抱歉再抱歉
Endure hard is in order to sustain it easily~
首頁 > 北部新聞
2011-8-31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
前戲時被查獲 賣淫女不罰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與江姓女子談妥,以2600元性交易,江女在房內先為陳男按摩「前戲」,雙方還沒「嘿咻」就被警方查獲,賣淫女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但苗栗地院簡易庭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的生殖器尚未接合,不構成姦淫,裁定不罰。

法官:生殖器接合才罰

江女在8月2日晚上與陳姓男子在苗栗縣頭份鎮某旅館性交易,被警方持搜索票查獲,她坦承收費2600元。但法官調查,江女被查獲時,她正在替陳男按摩,警察到場時,雙方尚未性交。

社維法沒有處罰未遂犯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款,所謂的「姦」是指「姦淫」,男女的生殖器必須接合,這與刑法所說的性交,以性器進入他人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以性器以外的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的性器,兩者定義不同。

法官認為,社維法只限男女生殖器接合才處罰,並沒有處罰未遂犯的規定,江女與陳男既然還沒性交,理應不罰。

法官的見解,在俗稱「半套」性交易案的裁定中也很常見,苗栗縣警方曾查獲數件女子為男客口交或手淫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法官也都認為,雙方性器官並未接合,與社維法處罰要件不符,均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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