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再怎麼修還是令人很不爽


richardlu789 wrote:
那為何勞保年金可以由原本60歲可領改為65歲才可領呢?(政府不守信用?)

基於公平原則至少公保年金也該延至65歲才可領才對..(恕刪)


修法就是立法委員的工作,所以要鞭請去鞭民意代表吧

立法委員是我們選出來的......這才是我們要去監督的地方。
ling802 wrote:
換言之,如果今天民間企業薪資福利好,優質人力就會跑過去
反之,如果今天公部門薪資福利好,優質人力也會跑過去
就這麼簡單...(恕刪)


基本上是沒錯啦,但目前政府的財政是赤字,那個薪資福利可說是舉債得來的。
民間企業不景氣就減薪裁員,公務員幾乎不會被裁員,但連減薪也不可能。
歐債血淋淋的教訓在眼前,這些優質人力跑到營收支出無法平衡的單位,不正和一堆盤子
跑去加盟養生飲料一樣早晚死路一條?不過,還是有差啦,公務員在死路一條之前,薪水
至少有先領到了,比較像是吸金集團請來的Office Lady,下場比養生飲料加盟者好太多了。

richardlu789 wrote:
那為何勞保年金可以由原本60歲可領改為65歲才可領呢?(政府不守信用?)
基於公平原則至少公保年金也該延至65歲才可領才對


勞委會和銓敘部的主事者都是公務員
他們當然會先拿勞工開刀
在外國像這種利益衝突,其實都要迴避的
所以外國並沒有公務員幫自己決定18%這種誇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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