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ku918 wrote:
政府應該做的方式是, 安靜的離場, 之後和信託單位簽約時公告投資範圍, 以正面表列的方式列出投資範圍, 如前100大或是信評在幾個A以上的, 但不應該指名會投資哪一家公司或是不投資那一家公司, 個人認為這樣做比較好, 不是像今天這樣, 還沒真的賣出, 只要消息面就能把小型股投資人重重砍了一刀
+1
可惜,我們大有為的政府並不瞭解台灣股民都是看報紙作股票
如果他是正面表列,會讓入選股上漲。(大家高興~

偏偏用負面表列,讓入選股挫屎...

要作的事情是一樣的,影響卻大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