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綜所稅試算表 請教一個問題


pipiwan wrote:
請教夫妻分開計稅,...(恕刪)

殘念
稅法是依全戶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來看待
不會因為分開計算,就各有27萬元的扣除額
基本上大家都被分開計稅的字面騙了
合併申報才是重點, 所以是以戶為單位
當然可以報撫養父母,岳父母和小孩
但不能分開撫養!!
分開計稅只是分開計算所得而已,基本上並不一定最有利
我算完還是舊式的比較划算 (主薪資分開計算那種)

大家被騙後,問的問題就會問到錯的答案
因為有些人會覺得你們是分居或是離婚的狀態
這樣才有分開撫養的問題!!
請問去年有交易股票是要如何申報?
可以列報父母、岳父母、公婆這些都可以申報扣抵免稅額

但是他們名下有所得的你也要一起申報,計算一下是否納入那部分所得會不會跨過下一個課稅級距

這樣就相當不利,只要有

1.共同居住且扶養的事實

2.以永久共同居住為目的

都可以列報免稅額,但是列報的親屬有沒有所得要搞清楚

至於夫妻則是像樓上說的 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若是沒有這樣做就是故意逃漏所得稅,小心受罰,那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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