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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員工揹債(債權銀行三家+債權資產管理公司三家),其中二資產已先透過法院來函扣薪,二年後一家債權銀行又來函要求扣薪,雖然依法只能均分其薪水的三分之一,但這種還款方法就如樓主所說的,債務會愈還愈大。
我大老闆剛皈依藏傳佛教,發了佛心,要以公司借薪方式,無息借他還款,再無息分期扣薪還給公司,而該員工也無心(或不知如何)面對,所以由我處理。
因一家資產管理公司主動提供累積22W↑債務一次繳清只要12W,我協商10W決解決,最後成功;
再主動約另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協商,債務25W↑,也以10萬清償成功。
另一家要扣款的銀行(最大債權人)說只能讓我們進行前置協商,調財產清冊才知尚有另三個債權人,而協商效力及於剩餘的四家債權人。最後是減額(大約85折)無息分72期清償。
目前該員工還公司+還債務人的金額約薪水的58%,但債務不再擴大。
建議:
一、先停止協商,先與資產理公司談,債權有機會打對折以下一次清償;
二、剩餘債務再與最大債權人協商,分期金額也較低。
esek wrote:
是這樣的,父親大約1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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