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生現在就規劃並處理好,寫個遺囑。不然過世後真的會撕破臉

別便宜了妳婆婆的女兒

丈夫不在了
老婆繳房貸
最後還不是被女兒們挖走

錢是妳的飯碗
有些錢自己能好過些
要務實點
房子送她們
門都沒有

要房子請她女兒湊錢給妳
房子給她們,換錢回來

幫人繳房貸
房子還不是自己的,
妳將來年老兒女怎麼生存 。
夫妻之間財產是共有的,也沒有贈與的問題

就直接把你先生的股票,汽車,現金,保險受益人轉到妳名下就好了,

至於房貸,如果房子拍賣的價值大於房貸,就等著繼承,之後不要繳房貨,等法院拍賣,或是自已賣掉

拿回現金就好,可是等到房子被拍賣,比較急的會是妳婆婆吧.

如果房子的價值少於房貸,就直接抛棄繼承,之後也不關妳的事了

妳先生如果走了,也不用跟妳婆婆客氣什麼了,保住自已和小孩的權益比較重要
目前夫妻之間贈與免稅,先請先生把動產轉到你名下即可,不用繳贈與稅金,那是將來教養小孩要用的。
至於房子,先生在世就繼續繳吧,畢竟他是老公的媽媽,孩子的奶奶,"時間到了"就直接拋棄繼承即可,大小姑自然會處理。

補充一點,拋棄繼承是"全部拋棄",所以,務必先將動產"全部轉移"過戶。
一旦產權轉移到婆婆名下以後,她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是她的子女,要不要繼續繳貸款她們自會斟酌,如果第一順位全部拋棄了,才會再輪到第二順位,依此類推。

妳的孩子還會代位繼承妳先生的那一份,如果不想繼承的話,一樣拋棄就好了。

換個角度想,就算銀行想拍賣房子,大概也沒人想花那麼多錢卻只能買"義務是百分之百但權利只有一半,而且另一個共有人還住在裡面"的產權吧!這時候大小姑或許可以用相對低的金錢搞定也說不定噢。

minisoul wrote:
是說拋棄繼承
就連同我先生的車子和股票現金都一同拋棄繼承了嗎?


是的
拋棄繼承是財產和債務都拋棄不繼承
"限定"繼承是拿所繼承的財產先 還 繼承的債務
有餘,則剩餘財產歸你
不夠,則沒還清的債務一筆勾銷
在限定繼承之下,繼承人不會繼承到債務
目前的制度是限定繼承
有無但書,要請更專業的人解答

你婆婆那種老人家是最麻煩的
她看到的是 房子我有一半
但對房貸的義務她完全沒負擔這一點 選擇視而不見
假設妳先生走了
你帶著孩子回娘家
房子放著給法拍
她絕對會怨妳拿走她兒子的財產
房子卻放到被拍賣
搞得她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她不會去想 她兒子的財產法律上本來就不是她能分的
她只會逢人說妳多沒良心

想要叫小姑拿錢頂下房子和房貸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畢竟房子若在妳婆婆名下
妳婆婆走了之後,大家都有權分
(好像,妳孩子還可以繼承到你先生的那一份,不確定....)
到時可有得吵了
算得精的人,絕對不會拿出錢來頂一間房讓大家來分

總之是件棘手的事
最重要是你先生的想法
如果他也有同樣的憂慮
也能和媽媽溝通
讓他先做好安排
若不能
你還是找律師問清楚
怎麼安排才能保住自己的權益



夫妻財產共有,先將先生房子以外的財產過戶到妳名下
等先生不幸後,遺產就只剩房子跟房貸,到時可以拋棄繼承,或是讓妳小孩限制繼承(這部份就不清楚會怎麼算)
不過房貸繳不出時婆婆應該不會希望孫子繳吧?
你不用辦理任何手續,現在都是限定繼承了! 目前法條已修法,如果你沒去辦拋棄繼承,就屬限定繼承!

所以房子,存款....你都不去辦理繼承手續,直接帶小孩離開,因為你沒有繼承任何財產(繼承=0),所以有任何負債都會大於繼承的金額,依照限定繼承的規定,你不必負擔那些負債!
要不要趁大家都還在 先說清楚 讓大家了解你之後會怎麼做 可以先做安排 免得到時候衝擊太大

妳先生也可以表達一下立場 大家有共識 走得也安心
minisoul wrote:
Dear因為這種問...(恕刪)


「是不是貸款也會被我繼承走呢
就是我把房子送人了~卻還要吃下每個月貸款呢」

無關

不繳房貸
會處分房子
跟所有人有關
跟你(若你不繼承)無關!
這種事情建議問專業的律師比較好

印象中,限定繼承是用繼承的資產去償還債務,一直到所繼承的資產為零,則剩餘債務不必償還,也就是結局可能為零(資產小於負債,不如拋棄繼承還比較省事)或正值(資產大於負債)。
如果取得共識先將資產轉移則可以保留實力鎖定結局為絕對正值,把資產用來教養小孩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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