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房子,先生在世就繼續繳吧,畢竟他是老公的媽媽,孩子的奶奶,"時間到了"就直接拋棄繼承即可,大小姑自然會處理。
補充一點,拋棄繼承是"全部拋棄",所以,務必先將動產"全部轉移"過戶。
一旦產權轉移到婆婆名下以後,她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是她的子女,要不要繼續繳貸款她們自會斟酌,如果第一順位全部拋棄了,才會再輪到第二順位,依此類推。
妳的孩子還會代位繼承妳先生的那一份,如果不想繼承的話,一樣拋棄就好了。
換個角度想,就算銀行想拍賣房子,大概也沒人想花那麼多錢卻只能買"義務是百分之百但權利只有一半,而且另一個共有人還住在裡面"的產權吧!這時候大小姑或許可以用相對低的金錢搞定也說不定噢。
minisoul wrote:
是說拋棄繼承
就連同我先生的車子和股票現金都一同拋棄繼承了嗎?
是的
拋棄繼承是財產和債務都拋棄不繼承
"限定"繼承是拿所繼承的財產先 還 繼承的債務
有餘,則剩餘財產歸你
不夠,則沒還清的債務一筆勾銷
在限定繼承之下,繼承人不會繼承到債務
目前的制度是限定繼承
有無但書,要請更專業的人解答
你婆婆那種老人家是最麻煩的
她看到的是 房子我有一半
但對房貸的義務她完全沒負擔這一點 選擇視而不見
假設妳先生走了
你帶著孩子回娘家
房子放著給法拍
她絕對會怨妳拿走她兒子的財產
房子卻放到被拍賣
搞得她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她不會去想 她兒子的財產法律上本來就不是她能分的
她只會逢人說妳多沒良心
想要叫小姑拿錢頂下房子和房貸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畢竟房子若在妳婆婆名下
妳婆婆走了之後,大家都有權分
(好像,妳孩子還可以繼承到你先生的那一份,不確定....)
到時可有得吵了
算得精的人,絕對不會拿出錢來頂一間房讓大家來分
總之是件棘手的事
最重要是你先生的想法
如果他也有同樣的憂慮
也能和媽媽溝通
讓他先做好安排
若不能
你還是找律師問清楚
怎麼安排才能保住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