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世界和平 wrote:法律早就改成「自動限定繼承」了,有負債......還要辦理「拋棄繼承」? 這點是沒錯,但是,之後有債權人出現,你就要自己舉證當初沒有繼承任何財產,如果有繼承就要吐出來,還是辦一辦比較保險.
cd0124 wrote:我阿姨在多年前過世...(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台灣教育失敗的原因,很多東西學校沒教就大家知道國外教育重視體育,可能許多 人還不知道,他們高中課程還有車床加工,從小到大,可能會上野外求生,接觸大自然,防災緊急急救,法律知識,公民素養,尊重不同人種、動物,生命,創意或獨立思考等這不是台灣填鴨教育及父母一直要求考試成績及升學主義可以達到的。台灣為了念書,放棄了許多東西
b07020217 wrote:為何我會收到拋棄繼承的通知? 是被繼承人已死亡? (生父.快20年沒聯絡)上面有提到聲請人XXX 已准予拋棄繼承 ←是這個人去申請的嗎? 然後再通知我? (生父在生我之前還有其他子女)若被繼承人已死亡 要去哪查詢他的死亡原因或相關訊息? XXX 是樓主的名字 ? 或是兄弟姊妹的名字 ?不過既然都 20 年沒聯絡生父了 ,也不用去爭財產了 , 不是嗎 ????連自己生父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如何打電話問問其他親人樓主的狀況真的很複雜....
b07020217 wrote:為何我會收到拋棄繼...(恕刪) 你會收到通知表示:1.你的生父已經上天堂了,才會有"繼承"發生,但為什麼你不知道??2.上一個順位或跟你同一個順位的繼承人已經拋棄繼承了,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依法跟"配偶"都是第一順位,可推論同順位的人有部分或全部的人已經辦理拋棄繼承了。我不知道您的繼承系統如何,只能建議你趕快帶著你的身分證明文件(最好這張通知也帶著)到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單就能知道遺產是正值或是負債了,這點依常理來說身邊知根知底的人都拋棄了,帳面上應該不會好看,除非"有戲"!!!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被繼承人的全戶戶籍謄本就能知道被繼承人身後有多少人有權繼承?是不是所有人都拋棄繼承了?戶政規費不會貴,不用省這條小錢。又或者你不想跟其他人有所瓜葛(連身故都沒通知真的是沒有往來了),那就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吧。
b07020217 wrote:為何我會收到拋棄繼...(恕刪) 因為有其他繼承人拋棄繼承,規定也要通知別的繼承人。(民法1174條)建議是快去了解一下情況,雖然現在的規定不會讓你背負大量債務,但及早了解只有好處。若你也要拋棄,在你知悉可以繼承時起算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拋棄。ptt有人做流程可以去搜尋一下。
沒錯 法令規定繼承人之一去申請拋棄繼承時 需同步通知其他有資格繼承人一般如同時全部繼承人出庭理所當然都會知道 如有人因故未出庭 法院會以信函方式通知(寄當事人戶籍地)主要是保障所有繼承人之權利 避免不公 或有繼承人因未知曉而繼承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