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慘遭中國彩虹光電技術掏空?週刊爆:郭台銘怒發48離職員工存證信函

ebola01 wrote:
郭董... 難道你就...(恕刪)


群創好像就是掏挖友達大批人馬成立的吧!
當時還有幾百張股票獎賞
Frederick.P wrote:
入職前簽是一回事,離職時公司有給相對的競業禁止補償嗎??應該沒有吧!!!台灣僱主絕大多數都是這樣,
所以打官司還有得玩,僱主不一定會贏...存證信函只是嚇嚇小朋友用的~~~~~~~~~~
鴻海律師團那麼強,有勝算早就告下去了...(恕刪)

你說的沒錯,鴻海強迫簽名的同時並沒有相對的競業禁止補償發放
但鴻海仍然是有告過員工...
並不只是無聊的存證信函嚇嚇寶寶而已
但法院不是律師最大,是法官
所以無須對鴻海律師團能力給予過度浮誇想像
此案最後為鴻海敗訴


2014.03 競業禁止 鴻海二審敗訴


註:案中鴻海事業群NWInG,即是目前在港申請上市之鴻騰精密
old_hsiao wrote:
話說,進鴻海如果進到不賺錢的單位,是沒屁用的,比去小公司還不如....(恕刪)


老謝內行的
FIH ?

J1977 wrote:
老謝內行的 FIH...(恕刪)

YES.畢葉N年了.
這48人剉列等
ebola01 wrote:
2016-11-30...(恕刪)
大呆群 wrote:
競業條款沒有金錢的補貼
那競業條款都是不成立的..(恕刪)



正解
正解



我個人是不相信台灣的老闆會給這筆錢
我只能說 分紅只給得起汽水的 你也只能請到阿達 為何員工會跑想想看吧!

hhop wrote:
我只能說 分紅只...(恕刪)


慣老闆不意外~
一罐汽水都發的下去~~~
台灣的勞力真的太廉價了~


發一瓶汽水真的很誇張
不然也加塊蛋糕

doggykoon wrote:
2個月前對跳槽到中國彩虹光電的48名員工??
2個月技術也轉移得差不多了吧,
說不定技術轉移完成後,
這48人就被丟包了,
台灣不是有人去海南島跟大陸合作研究養魚,
技術研發完成後整個池子都被填平,
結果賠了好幾億技術也被學走了~..(恕刪)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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