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2013 wrote:
為改革股利所得課稅相...(恕刪)
什麼研究,只是上面給個議題,要叫大戶回來,又要不減少稅收.
其手段就降低大戶,大股東股利課稅,加課散戶,菜籃族股利稅,來彌補稅收.
這不叫刧貧濟富嗎?本來散戶,菜籃族都很可能退稅的,
改革後最好情況是不用繳稅,退稅沒了.總是愈改對我們愈不利.
有人問過小戶意見嗎?中華財政學會的研究就一定可行嗎?
依我看只要回復100%設算扣抵就好,
假設扣抵平均17%,那大戶本繳45%,最後繳28%,這不就減少與外資20%的差距.而財政部約減少4,5百億綜合所得稅收
,但資金回流可提高交易稅,一增一減,稅收減少不多.散戶更願存股,又沒刧貧濟富疑慮.
中華財政學會研究團隊可能改分離課稅跟外資一樣為20%嗎?這跟稅法上所得多者多繳稅觀念沒抵觸嗎?
為什麼要取消呢

難道就只是為了劫貧濟富

建議股利所得在100萬以下繼續適用兩稅合一
建議財政部和金管會停止剝削與奴役散戶
最近對岸的學者有出一本書叫「中國金融史3000年」
裡面提到歷朝歷代的循環:
「耕者有其田」、開放經濟管制→經濟大爆發→封建官僚崛起→官商兼併土地→小農成為流民→帝國崩潰,最終:國弱、民貧,為獨官商富。
目前台灣已經走到官商兼併土地這一步了,難道這次的稅改修法要讓我們繼續往下一步走下去嗎?

【你還不知道】過去十年 立法院的土地公、地產王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a song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過客4112 wrote:
記得當初在推兩稅合一時
有提到這個制度可避免一頭牛被扒兩次皮
可是現在似乎沒人提這點了??
所得稅本身就是累進稅率的觀念
採分離課稅應該是例外吧!
可是現在把正常的投資行為產生的所得也改成分離課稅,好像怪怪的
未來不會把賣房子的所得也變成分離課稅吧!!(恕刪)
"所得"是什麼??要不要先定義一下。
薪資所得,售屋所得,財產交易所得,都是明確有收益的。
但"股利所得"是什麼??
今天除權息,我就有股利收入,但除息除權參考價往下扣權值,收盤平盤時,投資人根本沒有賺錢,有什麼"所得"??
股利所得是一種假設性的所得,是否真的賺錢要看有沒有填權息而定。
這樣子的話,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到45%再加2%健保稅,總共要課47%合理嗎??
不確定性的或有收益,若分離課税20%以下合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