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若股利單獨課稅,原來的公司可扣抵稅率是不是也含在目前預計分離課稅的25%

一步一步來的計畫,爛透了的稅制

先搞爛證所稅的原始設計因應輿情停徵證所稅,接著提高營所稅(17%->20%)並廢除保留盈餘稅及兩稅合一,採股利分離課稅25%

於是大股東需要股息時就只要再繳25%,不需要股息時就保留盈餘等股價創高時再賣股免證所稅

小股東要嘛分配股息也課25%,要嘛沒股息但賣股票的時機點能贏過大股東嗎?


話說兩稅合一前25%營所稅,股息+利息超過27萬者併入綜合所得最高40%,合計25%~65%.現在又回到兩稅合一前,但變成營所稅20%+股利分離課稅25%,合計45%,大股東實在賺太大而小股東虧太多.乾脆回到20年前的稅制好了.
jammytacoo wrote:
所以

參加除權息風險很高嚕...(恕刪)



以中華電105元,配5元股利為例,除息後100元
倘若那麼沒天良5元直接扣25%=1.25元
1.25元,相對於100元的股價,很有機會就補過來了,比你賣來買去妥當。


michaelliupac wrote:
於是大股東需要股息時就只要再繳25%,不需要股息時就保留盈餘等股價創高時再賣股免證所稅


那乾脆就法律規定不允許配息,全部上市公司保留盈餘,散戶缺錢的就去賣零股




Nuke worker wrote:
以中華電105元,...(恕刪)


因為大家存股都收不到稅
所以直接把兩稅合一取消
在把保留盈餘稅10%也取消
公司也不用一定要發股利
這樣以後大家就不會存股了
每天上上下下政府的證交稅抽更多
一舉數得


沒有實務經歷的官僚與學者
不會了解實際的經濟運作方式跟黑暗面~~

有錢人 有自己的投資公司 私人的會計師幫忙合法節稅

小老百姓繼續吃土喔....
左看右看, 都是圖利大股東和有錢人
這年頭, 可以這麼光明正大的劫貧濟富, 也不簡單了!!!!

jammytacoo wrote:
這個很重要啊⋯⋯有...(恕刪)


我認為這稅制應該是這樣並不一定正確。現金股利跟股票股利扣除額50000,多餘50000的部份併入綜合所得。就像利息扣除額270000。利息多餘270000併入綜合所得。

如果是徵25%股利,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類似買政府公債利息稅率10%,公債利息不併入綜合所得。

再來公司扣繳稅額稅率沒用,政府只看你收到多少股利就收多少稅。
「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
稅改啟動 廢除兩稅合一
「財政部賦稅改革委員會」於 1989 年提出整合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 所 得 稅 的 決 議 後 , 1998 年 我 國 股 利 所 得 全 額 設 算 扣 抵 ( full
imputation)方式的兩稅合一制度正式上路。我國兩稅合一制度的採行,同樣也消彌或減輕企業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公司盈餘以股利發放後,又在股東或出資者之綜合所得稅中視為營利所得,再被課一次稅,
而使資本主稅負過重,產生不利投資的情形。在作法上,隨股利或所分配之盈餘於個人階段課稅之際,設算退回公司階段所繳納之稅負,以整合公司與個人兩階段的稅負;同時也透過未分配盈餘加徵方式來減少企業為大股東規避個人階段稅負的誘因。
回到1889年,股利所得與銀行利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27萬免稅額,小散戶除權前買,除完後賣。

jammytacoo wrote:
這個很重要啊⋯⋯有...(恕刪)



當然不行!
討~~厭~~~有種小蝦米被欺負的感覺
jammytacoo wrote:
這個很重要啊⋯⋯
有...(恕刪)
jammytacoo wrote:
這個很重要啊⋯⋯有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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