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住院定義為何?
意外事故定義為何?
何謂展期定期?
保單條款契約構成第一條為何?
何謂降低保額後之相對保單價值?
每張保單皆可降低保額?
降低保額該引用保單條款中哪一條?
出院療養金如何計算是否為同一次住院?
續賠案之理賠若診斷書為不同之醫院開出可否使用?
病人住院期間因進食意外導致噎死屬於疾病還是意外?
病人住院期間因嘔吐物卡住導致呼吸困難死亡,屬於疾病還是意外?
主力近因原則為何?
你說你懂條款,以上每一個問題都跟條款有關係,至於我問到的進食與嘔吐物是非常有名的賠案,你來解答吧,上面從業人員很優秀
你想證明你優秀就給你表演吧。
不要老想著輕描淡寫的抹滅別人的付出
Elvis Chao wrote:
你不是要我舉可能花費...(恕刪)
我個人不會只為了少數治療行為幫客戶配超過40萬雜費。
我認為只為了極少數治療行為而拉高單張保費的效益不高。
(邊際效益的問題)
不如把預算挪到其他保單上面會更好。
(除非預算足夠,那就沒什麼不可以)
不過,你若想幫你客戶配我覺得也無妨。
因為那是你與你客戶之間的事,重點是客戶能接受就好。
畢竟保單這玩意,要配到完美是不可能的。
我們只能在有限的預算下做搭配,盡量讓保障效益最大化罷了。
而這又牽扯到業務與客戶本身的觀念及邏輯等各種因素,要說好與壞真的太難以定論。
而你所說的牙齒,我真的不太明白你指的是什麼。
因為只說牙齒二字,實在過於廣泛,希望能明確說明。
否則如此廣泛的討論非我個人習慣,故不多加評論。
以上,謝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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