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SC受災戶 冤妄?? 活該?? 該認賠?? 該自救??

也是~~
也許我真的腦殘吧~~
沒想到這樣的風險~~

我說了~~
事後我了解這件事是怎麼造成的~~
我知道這是遊戲規則造成的結果~~

我也知道~~最後大概就是只能這樣認賠~~
但是由此可以看出遊戲規則
是有瑕疵這種說法應該沒問題吧~~

針對瑕疵~~盡最後一分努力~~
不算過分行為吧~~

嵐牙 wrote:
本人是2/6 SC的...(恕刪)


意思是不能先嘎空再殺多嗎??

之前 台指 1000點的程式交易錯誤要找誰
sell put被亂砍,勉強期貨商還有一些道理。sell call亂砍就太誇張了,明明用程式慢慢執行,一樣也砍的到價,市價亂砍,讓原本賺錢的部位變大賠,真的很誇張,支持樓主等苦主去向主管機關申訴,申訴的人愈多,相關機構應該有機會去重新檢討遊戲規則。
應該要申訴
越多人申訴期交所才會正視這個問題
造市者年年領獎金
沒有盡到應盡義務

形同閒家曝險與莊家不對稱

支持你申訴
大盤崩跌 SC部位被強制砍倉在漲停板價位大賠出場 根本就是全球金融市場天大的笑話..
想想滿誇張的,這兩天在網路上看到多位選擇權賣方被平倉在天價的苦主,不但權益賠光還負債。

期貨商為了避免客戶賠超過保證金,到時生不出錢給期貨商,才強制砍倉,結果反而就是因為期貨商市價亂砍客戶的倉,而造成客戶負債還要補錢給期貨商,這不就變成雞生蛋蛋生雞的無限循環

期貨就先不提了,選擇權這種螞蟻不小心就變大象的遊戲,是應該好好檢討怎麼將砍倉變的更公平。

我看到網路上苦主不少,誠心建議你們集合力量討些公道回來。
昨天真的是讓我大開眼界。。。舉一反三。。以後賭大漲的話也可以買外太空的賣權了???
blackpanther wrote:
受災個屁什麼不碰讓你...(恕刪)
其實期貨商應該給你緩衝時間,
建議樓主趕快脫產,
欠錢不還的人最大,
某集團借幾十億元,
去總統府幾趟之後,
連還都不用還了
賣方100次出手賺99次
結果一次萬一就慘賠了
做買方不是很單純又安全
為何要去做賣方
只要一次就永生難忘了
只要規則不變
你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
換做買方吧

已經寄發EMAIL給金管會


標題 卷商的避險機制合理嗎?

內容如下

我做賣多單的台股選擇權~~
台股大跌我卻被斷頭

2018 2月06日
台股經歷下跌500-600點的下修。
就合理的情況,
選擇權P方應該大漲,而C方應該大跌。
但是現實情況為,雙邊均呈現漲停斷頭殺出。
當然事後,大概了解這個事件是怎麼發生的。

想問
作為賣出CALL單的我與其他投資人,
在理論上應該下跌,卻遭遇上漲,
在我這張單幾乎沒有風險的情況下,
沒接到任何回補保證金的情況,
直接用漲停價回補,造成斷頭。
這件事情的正當性??

當然我知道卷商是造遊戲規則走
但是難免我惡意揣測~~
卷商可以利用漏洞本身坑殺散戶~~

假使這樣的規則是正確的
那是否以後選擇權就不需要標地物了
只要大戶或卷商 看到某個檔位有比方5000口未回補的單
然後利用半夜沒人交易的時間
在最高價放置5000口的賣單
然後將可能不到100口的掛單全吃
然後理所當然地要所有投資者認賠在最高點~~

因為卷商本身為造市者~~
要不要掛單與撤單~~
在流量不足時舉足輕重~~
難免有球員兼裁判之感~~

那如果機制本身有問題~~
那被機制本身造成不合理虧損
又該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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