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們年紀差不多,你的遭遇跟我一樣,我們被追討時是在去年發生...我只能說大X銀行這種低級的銀行真的太惡劣!我爸欠4萬幾年後要我們還60萬(後來經協調還14萬),如果繼承人信用不好無正當工作無房地產,這樣對方就拿你們沒轍;但如果相反,可以打電話到經濟部尋求協助(我們是用此方法),祝福你 ~日本閩南海 wrote:我有去查限定繼承是98...(恕刪)
日本閩南海 wrote:發生太突然我大約是19歲並無做拋棄繼承也沒領任何遺產 雖然修法是98年但限定繼承有溯及既往如果繼承人當時是未成年,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發生98年以前所繼承的狀況仍適用限定繼承民法20歲以上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你可以就這點再請教律師我不是學法律的,了解還是有限,也有可能記錯~常理來看所欠本金加上父親過世時的利息是比較合理把利息算到現在就是欺人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5項: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依樓主所述,應可主張係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惟網路言論不盡完整,且個案細節不同,仍以咨詢律師為當,以免法院正式文件到來時措手不及。
日本閩南海 wrote:在網上查到中華民國金...(恕刪) 第一、法院有免費的訴訟輔導科可以諮詢,請善用別找其他無用的網路奇怪諮詢,只會浪費你的時間跟金錢第二、大眾已經被元大吃了,可以問問元大原始欠款金額到底是多少第三、本金3.5萬,民法是禁止利滾利的,所以就算是20%利息,5年才翻一倍(20%乘以5年=100%),欠5年=本金3.5萬+利息3.5萬=7萬本利和欠10年=本金3.5萬+利息7萬=10.5萬本利和欠15年=本金3.5萬+利息10.5萬=14萬
本金3.5W滾到4X萬是真的誇張了點依我之前幫家人處理卡債的心得來說..除非債權己外賣到非銀行底下的資產管理公司那麼建議樓主先直接找銀行協商..通常還款金額都可以商量希望樓主碰到的不是良京這間資產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