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d156 wrote:
各位先進其實這是我...(恕刪)
是你被詐騙…
跟長輩有個屁關係
jordan23jd23 wrote:
你死透了...
很標準的 風險你來擔 沒事她就賺
自己不出錢 別人孩子死沒了
到最後你會輸的一蹋糊塗
阿姨說:明明是你們自己去投資 利息錢還是你們跟阿姨借的
現在只能保佑 你給的不是現金 必須有銀行交易電磁紀錄
銀行交易匯款紀錄 只保存5年 5年內你必須馬上告 這是其一
第二條 才是才嚴重的...
你阿姨 哪時候發現你PO文章的 ??
民法求償 必須在對方發現後 6個月之內提告 這是其二
因為你說了 對方知道你PO文了 這會逼得你民法提告 必須從發現日在6個月之內
你最好馬上跟家人商量 必須立刻馬上提告
當然 所有前提是有銀行匯款交易證據
現在你仔細想想 是不是從頭到尾
對方都說別匯款用現金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