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 ? 證據 ? 空嘴博舌是沒有用的
kevin171 wrote:
我一開始沒說清楚....(恕刪)
fbi0072653 wrote:
應該 ? 證據 ? ...(恕刪)

我不太知道大大意思耶...是指我爸借錢給他的證據,還是他匯款給我證據?如果是借錢借他,應該用爸爸銀行簿冊可以查到匯款給他的紀錄(不知道過去十多年能不能查到),但是我辦拋棄繼承了啊....
樓主拋棄繼承?
沒有其他繼承人?
如果有
就會由其他繼承人繼承

fbi0072653 wrote:
樓主拋棄繼承?
沒有...(恕刪)
,可能有其他繼承人,但是親戚實際上是拿來還我爸爸,現在硬拗是借我的(因為入我戶口),但是那個戶口是爸爸在使用的,所以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主張我的權利嗎....我沒打算跟親戚要回以前爸爸借出去的錢,但是明明是對方還款卻變成我借錢...還跟我討錢,這才是我這個文想表達的地方..
拋棄繼承後,被繼承人的遺產及債務就不關你的事,

但對方有匯款紀錄,如果又能證明錢是借給你的,那...

你這邊能證明錢是還給父親的嗎?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kevin171 wrote:
還是我能舉證爸爸10幾年前借親戚幾百萬 扣掉這次他給的 他還要還給我大約400萬嗎...(恕刪)


>>>

法律糾紛 , 就是要舉證

如果是你說事實

你就主張40萬元部份是還款

不是借款

是父親囑託親戚匯入你的帳號

屬於你父親與親戚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當然 , 你也要舉證親戚有向你父親借款400萬元的證明


因為你巳經拋棄繼承

所以你父親的債權債務 , 都跟你沒關係

你父親對親戚的債權 , 你也無法代位求償


借據 , 請求權時效是15年

你也看看 , 時效有沒有超過
目前回覆中
屬這位大大
內容最正確也最貼切
值得樓主參考
escudolin wrote:
>>>法律糾紛 ,...(恕刪)
一般來說,如果怕父親可能有債務,不是要辦拋棄繼承,而是要辦限定繼承(目前應該已經改為全民限定繼承,也不用申辦了)。
不要隨便辦拋棄繼承,除非是特殊狀況,因為拋棄後,該繼承權(資產與債務)會轉移到其他繼承人身上,例如你的兄弟姊妹,所以要拋棄,最好大家一起辦拋棄。
所以你要確認的,是你的這筆款項是否為繼承的資產,這牽涉你可能已繼承但未申報的問題。但,如果該筆資產是您父親死亡兩年以前入您的戶頭,那麼就視為贈與,不用理他;若是兩年內的就是遺產,你若辦理了拋棄,這筆款項以及父親的潛在債務就由其他繼承人承受。

kevin171 wrote:
親戚實際上是拿來還我爸爸,現在硬拗是借我的(因為入我戶口),但是那個戶口是爸爸在使用的,所以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主張我的權利嗎


如果親戚還錢給你父親的時間點是發生於你父親生前, 且你父親同意匯往到你名下戶頭, 這應該算是你父親生前贈與給你的, 僅會涉及到稅務部分.

細節處, 建議找律師替你解答疑問.

你拋棄繼承了,你爹的債權債務就跟你無關,無論是你爹從前的借款給別人或是跟別人借款都跟你無關,所以以前的400萬500萬都是丟到水裡了,跟時效什麼都無關了,反正你就不是權利人了。

你的問題是在於對方的款項是匯進你的銀行戶頭(不是戶口,是戶頭或是帳戶),
依照你的說法,對方應該也無法証明有借款關係存在,對方若是要對你起訴,應該是用表見代理的借款或是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影響訴訟的勝敗最主要就是舉證証明,對方無法証明借款契約存在,而你也無法否認確實匯款到你的帳戶內,同時你應該也無法舉證証明錢不是你用掉的。

最後還是回歸了老問題,看證據說話,沒有證據去答辯獲得勝訴,不如跟對方看用多少錢和解算了,不然對方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來扣薪扣存款就沒這麼好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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