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20多年來的操價歷程...奉勸各位不要再迷戀了!歷史軌跡不會被重複,作天永遠追不上明天

太慘了
還沒有退出股匯市前,誰都不是賺錢者,

而又股市裡真正賺錢的人也才20%而已,

所以 時間未到無法得證,時間到了時也就輸錢退場了.
期魂大神

怎麼可能離開股市

這一切都是幻覺

騙不了我的

期魂明燈

肯定會永遠照耀股市

星期一就正常了

一定是週末恐嚇症而已

快樂上學去 wrote:

戒貪, 長抱, 閒錢. 紀律


總結的不錯
三、交易人違約之罰則
交易人違約經期貨商申報臺灣期貨交易所,並由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後,除有足資證明非可歸責於交易人之事由,並經期貨商函報交易所撤銷者外,交易人於五年內不得開戶從事期貨交易。

期貨商如發現其交易人有違約情事經公告未滿五年或未結案(即尚未了結其債權債務糾紛者)者,應立即停止收受該交易人之委託單(但為處理原有交易之新委託,不在此限),並於該委託人之債權債務結清後,予以銷戶。
臺灣期貨交易所 交易人違約

假設開計程車月入5萬,省吃儉用吃泡麵存錢,扣除必須開支2.5萬,還能剩下2.5萬。
每年可存30萬,五年可存150萬。
期間拿去還債,假設還了卷商50萬,債務清了,5年後解封,將存有100萬。
5年後拿100萬去死抱0050,死買0050,老時應該可以有飯吃不會凍死路邊。
講幾次了,存股也比你買期貨好。
不要反串賠錢 玩股票期貨哪有人賠錢的
這是我二十年的樂透歷程...奉勸各位不要再迷戀了!歷史軌跡不會被重複,“作”昨天永遠追不上明天

怎麼都沒中頭彩?錢都浪費掉了,是不是再買要剁手?
投資初學者 wrote:
講幾次了,存股也比你買期貨好。


期貨就不是 投資工具~~ 單玩 就是賭博~~
而賭博 就是十賭九輸~~ 被抽頭抽光了~~

期貨 是股票雍有大部頭人的 避險工具~~~
jasonhustock wrote:
期魂大神怎麼可能離開(恕刪)
來喇豬賽也很好,這樣日子才不會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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