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窮人搬錢法每個月搬運個100萬~二千萬就約二年搞定~
缺點是銀行還是會留下存入取出的記錄
另外一個方法~
2.扁嫂洗錢法~
用老公的信用卡刷卡買珠寶(珠寶錢隔月阿扁銀行帳戶扣)
再把珠寶賣給珠寶店(可以先談好不折讓或先談好%數, 反正就是洗洗洗~)
另外其他的名人有錢人洗錢法或搬錢法(完全避稅) :
1.買名畫古董, 由子女拿去賣(同上珠寶洗法 , 但名畫骨董單次金額更大幾億都可以)
2.虛擬貨幣, 億萬富翁洗錢法, 老爸兒子都用手機APP開戶, 每天可以洗200萬(台灣虛擬戶頭)
如果是開國外銀行帳戶, 你每天愛洗幾億都可以, 二千萬只要幾分鐘搞定~
不然你以為曹興誠,林百里真的愛骨董,愛名畫?
都是將錢洗到其他帳戶(可能是自己或妻兒女等其他的海外帳戶: 如開曼群島......)規避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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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實說, 你想的到好, 沒碰到鬼之前都不算問題.
我就問, 如果假設性的你的長輩有個三長兩短, 假設呀, 你這借據=現金遺產, 先別管房子了, 總遺產1500萬以下免稅, 你這借據直接=現金遺產, 其他的不算, 這個先繳遺產稅.....
建議你還是用244萬年度贈與額來去搞這個事情, 不然碰到鬼你就沒救了.
再來跟你講一個國稅局不會跟你計較的東西
叫做吃穿用度
你勞動所得, 可以完全存下, 當作貸款或是任何大額支出的證據, 假設性你年收入120萬, 你就可以用120萬來回答國稅局有關於你收入的問題.
但是你吃家裡, 用家裡, 開家裡的車, 這個東西就算你個人月支出10萬, 餐餐大魚大肉, 開旱馬, 家裡有游泳池+空調24小時不關, 這個不會算是贈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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