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er921 wrote:最近本魯越來越想不開...(恕刪) 我是搞不懂為何要你開戶給別人操作,姊姊只是半殘,他沒有信用破產阿,用她的名字開戶不行?成年了要保護自己,家人在好終究是家人,尤其像妳媽這種沒有主見,什麼都覺得外人不會害她的更糟,光是保單借款6.9%拿去投股票,到底是哪一支可以永賺的?拿別人的錢操作大家都很厲害又不痛不癢,輸了我拍拍屁股就好,還錢是你家的事,清醒一點,別做這種傻事,搞到最後連自己都信用破產
sandypan1211 wrote:不要把自己身分證 帳...(恕刪) 證號/帳戶/車子都不行說更難聽點,機動工具連腳踏車跟滑板都免談,你怎知腳踏車不會撞死人,還是滑板車被拿來當武器耍最重要的是不要做保,任何找你要簽字都拒絕"保"拆開就是人呆,呆子才去替人作保,交情再好都免談人在最危急的時候會顧的只有自己跟自己血脈即使親兄弟姊妹,朋友都是個屁我這輩子最看不起就是那種半夜帶著一家老小跑路連累其他保人與借錢親友的廢物如果朋友搞到那種境地,那就祝他好死吧頂多請一頓幫他送行除非你要幫他扛
感覺很複雜,但是你帳號給別人用就不對。我媽沒開戶,買股票我用我帳號,再跟她拿錢。然後我媽郵局的金融卡也在我這邊。假設你怕你媽亂用,如果她有疾病,就去申請讓她沒辦法去動用錢。(之前郵局有一個人去問郵局,她妹妹去法院申請,她沒辦法領錢,郵局說:妳都知道了,當然本人沒辦法領)可以把你媽媽簿子、金融卡、身份證、健保卡先收起來,不過也要你跟她住,不然突然要用到就麻煩。如果能切割,怎麼一堆子女背負父母的債務?(應該說:沒錢,還是要跟子女要錢,是有辦法去告子女不養,然後法院算好子女要負擔多少)
感謝01的各位,提供看法和想法,還有 #16 的GPT助攻本魯已經在發文隔天,更改相關交割戶和證卷戶密碼也已經完成部分交割還是保留原本投入資金價值股量交割的部分等T+2後會用來清償保單借款等完成清償,本魯會發給媽媽與阿姨同樣的聲明拒絕財務或道德上的壓力,表態完全切割媽媽娘家的所有人如像大家所言,我自己是公司負責人,在財務上沒辦法承受違約交割和當沖的信用問題阿姨如果哪天因為思緒不清楚,沒注意到買賣時間,那就真是18667了上半生都因為不捨媽媽辛苦,她們姊妹間的決定我都依順,因為阿姨雖然是妹妹,但總是手長與強勢,對我的看法與做法往往是打擊和抨擊,轉而又對媽媽情勒甚是碎唸。現在真的我不該再被阿姨支配,奪回家庭人生主控感謝01各位 浪費時間 給本魯不一樣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