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rant1999 wrote:先聲明我不是保險或相...(恕刪) 我以前也很支持安泰的認為是國外公司大且不會倒爭議小自己出事後才知道這個公司的黑暗面.聽說這個陸副總因為績效非常好砍單砍的很猛非常得到高層的疼愛.
台製美規 wrote:沒錯以前的大手術是現在的小手術所以降為四等相當合理而你的就醫風險與開支我想也相對降低當然保險公司就降理賠等級...(恕刪) 這個說法不太合理吧保險公司並沒有因為這項手術變成小手術而酌減保費如果有,應該在病症發生前以書面向保戶更正並少收保費而現在的情況是保險公司片面的就以自己的認知來更動九年前書面的保險契約這怎麼說都不合理照這種說法延伸下去以後什麼病都可以治癒了,那我幹嘛付這麼多保費給保險公司呀這樣亂搞,真是太超過了^^
台製美規 wrote:沒錯以前的大手術是現...(恕刪) 你講的我可以接受但是合約內容有附註嗎??不是應該跟著合約內容走嗎?還是科技越發達合約條例都可以不用跟隨了??到目前的確都是我單方面敘述大家不信的可以打電話去申訴科的周先生關心一下此案如果媒體願意幫我伸張公義的話不久的將來大家可以看到此案件的報導!
rslibero01 wrote:人~~甚麼意思......還要靠那個人~業務員來爭取....笑話公司那麼大~合約都可以反悔了~~給人請的小咖業務員有用那我想請馬總統應該更有用反正沒車票這小事都可以麻煩他了.....呵 這位仁兄也反應過度了吧,如果文字都不會有疏漏或灰色的地帶,那法律定完, 幹嘛要法官判決呢? 直接書本翻開對照一下就好了,文字, 有其極限所在, 不是嗎?rslibero01 wrote:公司那麼大~合約都可以反悔了~~ 還有, 你確定你看過樓主的合約嗎? 你怎知?
migrant1999 wrote:這位仁兄也反應過度了...(恕刪) 合約內容我看了不下六次了裡面唯一一條可以套用的為如找不到對應的醫療項目保險公司會找一個接近的套用如果合約內容可以任一方單方面隨意變更這樣的保單我想沒人敢保的.
justin886 wrote:到目前的確都是我單方面敘述大家不信的可以打電話去申訴科的周先生關心一下此案 我並非認為樓主一定胡說, 如有失言還請包含,從上文看來, 樓主談的可能是鐵的白紙黑字, 那就好辦了啊, 不是嗎?協商不成, 還是走法律途徑吧,如不信任司法, 那就把你手邊的證明在媒體公布吧, 但請記得是所有的證據或證明,大家常常就是看不到完整的事貌就急著道人是非, 妄下斷語, 此風真可怕~
台製美規 wrote:沒錯以前的大手術是現在的小手術所以降為四等相當合理而你的就醫風險與開支我想也相對降低當然保險公司就降理賠等級...(恕刪) 當然不合理!!如樓上所說的!!既然手術風險降低..那保費是否可調降!!另主契約n年前假設買100萬~也許當時可買一棟房子~那主契約到期時也許只剩一台國產車的價值!!那保險公司是否願意以當時價值去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