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到底帶來什麼好處??


timeriver235 wrote:
這張圖灰色是勞工底薪...(恕刪)


那就是前兩個小時多1.33
後六個小時多1.66

以員工時薪一百元計算(比較好算)

原本一天八小時800元。。
一天多出來的加班費為1262

然後加上他原本的薪資800
等於2062。。

那是不是那一天叫員工來加班就是多1262。。

五個員工原本薪資是4000
算成加班是。。 10310
10310除800=12.8

就等於那天多給的加班費就要6310
7.88倍


你覺得一家店一天多出6310的成本出來
要用毛利來攤的話。。
他會選擇店休還是讓員工領加班費??
營收減成本的"毛利"

還是你認為台灣生意很好做。。一天淨賺個兩萬剛好而以。。
少賺6310不用在那哀哀叫。。
而且6310這個價錢是因為懶的算抓一個時薪100來算
認真講起來。。會比較個數字還高~~


"細算"了哦。。
原本以大約的價錢跟你說。。直接上1.66
現在你要細算是如此。。

所以我並非不會算或跨大。。
Hight~你好 wrote:
那就是前兩個小時多1...(恕刪)


依你說的 假設一個員工 底薪24000 加上勞健保 勞退提撥 雜七雜八 應該成本快接近30000

每個月工作日22天 雇主單日人事成本30000*5/22=6818

現在假日請5個員工上班 1262*5=6310

我實在看不懂哪邊成本比較高

底薪不管加班不加班都要給的 所以哪來的額外成本

而且你算淨利的時候也沒把假日所產生的淨利算進去

只算假日加班產生的成本 淨利直接算零



timeriver235 wrote:
依你說的 假設一個員工 底薪24000 加上勞健保 勞退提撥 雜七雜八 應該成本快接近30000

每個月工作日22天 雇主單日人事成本30000*5/22=6818

現在假日請5個員工上班 1262*5=6310

我實在看不懂哪邊成本比較高

底薪不管加班不加班都要給的 所以哪來的額外成本

而且你算淨利的時候也沒把假日所產生的淨利算進去

只算假日加班產生的成本 淨利直接算零



我真的幫不了你了。。

底薪24000
是除22還是除30。。
週休二日所以二日是不用給錢嗎?
24000分攤到22天就好了嗎??

是每天都要給錢。。8天沒來也要給薪。。
一天800元。。。
但給薪休假那一天就是2062元。。
"多了"1265。。。
你可以在繼續看不懂那邊成本比較高剩下的是你的問題。。

還有我並沒有把假日所產生的淨利省去。。
而是假日產生的淨利有可能不及假日所產生的加班費。。
是真的看不懂還是假的看不懂??


MiPiace wrote:
那只是在走歐洲高失...(恕刪)

不看其他產業,就看服務業就好
臺灣薪水低,地窄人稠,很難經得起服務業上漲
如果薪水不上調,服務業變貴,那大家生活只會更辛苦而已,我是沒差,我自己作菜。
台湾企業長久以來鮮少把員工當資産,超時工作已時常態。压榨是事實,不给合理薪資。
勞工要了解雇主限制加班,沒賺錢也賺到健康。

Hight~你好 wrote:
我真的幫不了你了。...(恕刪)


我才真的幫不了你 成本計算要用有效工時

不然為甚麼企業界會反對縮減工時

照你的說法 反正休1天 跟 休29天 人事成本都一樣 那乾脆休29天好了

Hight~你好 wrote:
我真的幫不了你了。。...(恕刪)


不要再花時間跟他扯來扯去,能在雇用3萬台灣人的大企業上班,又能在上班時間跟你哈拉,你要怎麼說服他

更別說他根本看不懂你的論述,一直跟你雞同鴨講

On9ccc wrote:
我看了你的文
不知是你無知還是你家境好~...(恕刪)


看你的回覆,我只能說你已經習慣台灣壓榨的生活了!
多看看其他先進國家的勞動基準法,會知道台灣勞工多弱勢了!

連檢舉都沒有個基本保障!

Hight~你好 wrote:
我真的幫不了你了。...(恕刪)


以月薪24000/30天 日薪800來算...
休息日出來加班8H人事成本是1262而不是2062吧!
你不應該把休息日給薪假800的成本也算進加班費!
而且....餐飲業不都排休OR時薪人員嗎?
更沒有固定星期六星期日是休息日和例假日的困擾!
而且勞基法也沒強制規定!
實際上新制算法就是當月實際工時多出來的部分就是算1.33跟1.66有很難理解?
難不成還要只給0.33和0.66?
當到一各老闆了,連成本都算的2266………也難怪外面一堆無關緊要的店家在跟風喊漲……

漆黑墮天使 wrote:
以月薪24000/30天 日薪800來算...
休息日出來加班8H人事成本是1262而不是2062吧!
你不應該把休息日給薪假800的成本也算進加班費!
而且....餐飲業不都排休OR時薪人員嗎?
更沒有固定星期六星期日是休息日和例假日的困擾!
而且勞基法也沒強制規定!
實際上新制算法就是當月實際工時多出來的部分就是算1.33跟1.66有很難理解?
難不成還要只給0.33和0.66?
當到一各老闆了,連成本都算的2266………也難怪外面一堆無關緊要的店家在跟風喊漲……
以月薪24000/30...(恕刪)

難怪你不是當老闆的料,
有機會趁機砍員工薪水,或者是趁機抬高售價,老闆不想做嗎?

舉幾個假設,幾年前,國際原物料漲價,
例如,棉花漲價5%,賣衣服的就跟著漲價5%,
但問題是,棉花佔一件衣服多少比例?
衣服有聚酯纖維,塑膠,鐵,人力,這些都沒漲啊!
結果連不含棉花的衣服都跟著漲了。

又,麵粉漲價5%,所有的糕餅業全部漲價5%,
雞蛋漲價5%,糕餅業繼續漲5%,或許業者一開始還可以大賺,
但後來買的人少了,搞到雙輸,何必呢?
業者自己受不了,少賺總比關門好,開始做促銷,
才慢慢的開始增加消費,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要訂任何法,我相信都是立意良善,但,請不要用公務員的思維去想事情,
大部分的公務員為何只能當公務員,而無法勝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因為他只會考試,他只會考試,只會考試,會考試,
你說他有專業嗎?搞不好連修個電腦,換個水龍頭都不會,
更不用說業界有那麼多種專業,高溫高壓的設備,腐蝕性的化料,
而大部分公務員的工作內容呢?不就一般公司的行政工作?!有很難嗎?
每一任的總統都是沒經驗的,都可以當八年了,有很難嗎?
不管做錯任何事,都不會怎樣,頂多考績(觀感)差一點,還不是繼續做,
媒體帶個風向,大家罵一罵、念一念,過一陣子大家還不是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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