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river235 wrote:
這張圖灰色是勞工底薪...(恕刪)
那就是前兩個小時多1.33
後六個小時多1.66
以員工時薪一百元計算(比較好算)
原本一天八小時800元。。
一天多出來的加班費為1262
然後加上他原本的薪資800
等於2062。。
那是不是那一天叫員工來加班就是多1262。。
五個員工原本薪資是4000
算成加班是。。 10310
10310除800=12.8
就等於那天多給的加班費就要6310
7.88倍
你覺得一家店一天多出6310的成本出來
要用毛利來攤的話。。
他會選擇店休還是讓員工領加班費??
營收減成本的"毛利"
還是你認為台灣生意很好做。。一天淨賺個兩萬剛好而以。。
少賺6310不用在那哀哀叫。。
而且6310這個價錢是因為懶的算抓一個時薪100來算
認真講起來。。會比較個數字還高~~
"細算"了哦。。
原本以大約的價錢跟你說。。直接上1.66
現在你要細算是如此。。
所以我並非不會算或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