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 CCD wrote:你確定你數學正确,20...(恕刪) 呵呵 104度 中華電一張 扣抵497元 80000/497 = 160.96算160張好了 算100塊1張 就1600萬.還有花店高扣抵稅率是出名的 有20.48趴 一般公司10趴就很偷笑那數學懂了嗎?
vincent556 wrote:部分免稅制度可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至於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許虞哲表示,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若想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許虞哲表示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 甲案是真正全面廢除兩稅合一乙案是選擇性的廢除兩稅合一由於未來最高稅率降到40%所以適用最高稅率40%的大戶不管通過甲案或乙案都差別不大以領1億股利來說甲案繳稅6300萬*0.4=2520萬乙案繳稅1億*0.26=2600萬不管股利是10億還是100億兩者都是25.2%與26%這兩者應該都是財政部算過的數字
對於這次新稅制不滿的中實戶們 可以考慮去投資國外基金 最低稅負制比較適合各位的收入 有670萬免稅額 盡情去賺吧最低稅負制,是指綜合所得淨額加上最低稅項減去免稅額670萬的扣除額之後,剩餘淨額乘上20%的稅率的稅金跟個人一般綜合所得稅金取較高者為繳納的稅金。海外所得是屬於其他收入,而海外所得本身有少於新台幣100萬元則不需申報,超過100萬則需申報的規定。
Powerthrusty wrote:.我發現01這裡還真是一大堆有錢人在裝小散戶.(恕刪) 這點我十足同意01的確一堆大戶裝小散戶,有些人會替只有傷到大戶的證所稅開罵,現在又來裝散戶?目前方案甲乙兩案對大戶都有利,但乙案對小散戶也有利,對千萬等級中實戶不利甲案小散戶中實戶一起傷,越小戶越明顯目前稅改甲乙兩案和目前扣扺稅率減半相比,目標明確就是先替大戶減稅,再看拿散戶或中實戶來補洞而已
Powerthrusty wrote:我發現01這裡還真是一大堆有錢人在裝小散戶能有8萬上限扣抵額的 投資股市金額少說也要2500萬以上這族群的今天如果政府提高上限 應該就不會在這雞雞歪歪叫不公平...(恕刪) 其實如果早些年投資,1000萬的股票就有七八十萬的股利,當然1000萬就一些人來說也算有錢人。大大想太多了,我只是看到有人從我家牽走一頭牛(兩稅合一),然後只丟下兩顆糖(8.5%,80000上限),我家裡的小孩子卻因那兩顆糖而喜不自勝。這真是讓我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