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課稅政策出爐~~~~~

cliff2010 wrote:
您再看一下,不然被打...(恕刪)


還是直接糾正我吧,小弟粗學

HANG CCD wrote:
你確定你數學正确,20...(恕刪)


呵呵 104度 中華電一張 扣抵497元 80000/497 = 160.96
算160張好了 算100塊1張 就1600萬.
還有花店高扣抵稅率是出名的 有20.48趴 一般公司10趴就很偷笑
那數學懂了嗎?
cliff2010 wrote:
您再看一下,不然被打...(恕刪)

依各人申報所得稅率而定
如果稅率是20%
股利大於40萬就要繳稅
vincent556 wrote:
部分免稅制度可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至於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許虞哲表示,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若想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許虞哲表示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


甲案是真正全面廢除兩稅合一

乙案是選擇性的廢除兩稅合一


由於未來最高稅率降到40%

所以適用最高稅率40%的大戶

不管通過甲案或乙案

都差別不大


以領1億股利來說

甲案繳稅6300萬*0.4=2520萬

乙案繳稅1億*0.26=2600萬

不管股利是10億還是100億

兩者都是25.2%與26%


這兩者應該都是財政部算過的數字
對於這次新稅制不滿的中實戶們 可以考慮去投資國外基金 最低稅負制比較適合各位的收入 有670萬免稅額 盡情去賺吧

最低稅負制,是指綜合所得淨額加上最低稅項減去免稅額670萬的扣除額之後,剩餘淨額乘上20%的稅率的稅金跟個人一般綜合所得稅金取較高者為繳納的稅金。海外所得是屬於其他收入,而海外所得本身有少於新台幣100萬元則不需申報,超過100萬則需申報的規定。
大大所言極是,每個政策有得有失,能因應者才能保全。
部份台股部份海外收入,合法節稅。

Powerthrusty wrote:
對於這次新稅制不滿的...(恕刪)
Powerthrusty wrote:
.我發現01這裡還真是一大堆有錢人在裝小散戶.(恕刪)


這點我十足同意01的確一堆大戶裝小散戶,
有些人會替只有傷到大戶的證所稅開罵,
現在又來裝散戶?


目前方案甲乙兩案對大戶都有利,
但乙案對小散戶也有利,對千萬等級中實戶不利
甲案小散戶中實戶一起傷,越小戶越明顯

目前稅改甲乙兩案和目前扣扺稅率減半相比,
目標明確就是先替大戶減稅,
再看拿散戶或中實戶來補洞而已
Powerthrusty wrote:
我發現01這裡還真是一大堆有錢人在裝小散戶
能有8萬上限扣抵額的 投資股市金額少說也要2500萬以上
這族群的今天如果政府提高上限 應該就不會在這雞雞歪歪叫不公平...(恕刪)

其實如果早些年投資,1000萬的股票就有七八十萬的股利,當然1000萬就一些人來說也算有錢人。

大大想太多了,我只是看到有人從我家牽走一頭牛(兩稅合一),然後只丟下兩顆糖(8.5%,80000上限),我家裡的小孩子卻因那兩顆糖而喜不自勝。這真是讓我煩惱...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sam189 wrote:
其實如果早些年投資,1000萬的股票就有七八十萬的股利,當然1000萬就一些人來說也算有錢人。...(恕刪)

選高扣抵額 33%
還可退稅2x萬以上

cliff2010 wrote:
對啊,提高的扣除額...(恕刪)


私以為不應將提高的扣除額混進來談,
要論股利課稅甲乙案的優缺點,這應該是一碼歸一碼.
不然就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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