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數量乘以單品價格就是營業額
營業額X30%=淨利
這應該不可能
照課本的講法
餐飲業的成本結構大概
食物成本大約是售價的30%~35%
薪資大約是售價的30%
水電瓦斯和店租大約是售價的30%
稅前大概賺5%~10%吧
小吃業由於店主會賺到薪資與稅前利潤
所以[感覺上]好像賺很多
舉例來講...
如果夫妻用自宅開小吃店
月營業額20萬
食物成本大概6萬
水電瓦斯大概3萬
感覺好像賺到11萬...
其實把店租給別人 夫妻各自去上班
也可以賺店租3萬 一人賺薪水三萬 夫妻合起來也賺九萬塊 還不用天天忙碌不能周休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