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大帝 wrote:請問有多少人會將收據放在身邊五年放一年夠久了吧 我!因為我很神經質,常會沒事瞎操心,所以任何帳單或罰單,我都會按照上面指示的保存年限小心保管,若未註明保存年限,我至少也會保留三年,所以政府機關、銀行及民營企業都休想隔了一段時間用催繳的方式佔我便宜!不過缺點就是......很佔空間!
喬丹大帝 wrote:你也有繳對吧又來一次...(恕刪) 說真的 兩年前的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繳收據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有打電話去問他是說 還有4個月沒錯說可能我之前單子有寄到我家可能我沒收到 才沒去繳現在又補了單給我 讓我去繳真好心啊~~~五號剛領錢就要繳了...嗚..
最近家人也接到國民年金的繳款單是去年換工作空窗期98年11月,674元可是去年一收到通知就已經去便利商店繳款怎麼現在又說逾期未繳?麻煩的是今年搬家,一些單據根本就不知去向今天打去承辦機關問,得到的答案也是"沒有單據可以證明,就要補繳"這沒有道理吧!?款項下落不明,是承辦機關的疏失吧!怎麼又拿老百姓來墊背?單據沒保存好是我們的問題,可是也拖太久通知了吧!現在我們能怎麼辦呢?乖乖在被剝層皮?還是有什麼解決辦法呢?麻煩各位大大幫忙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最近國民年金寄來的繳費通知好像怪怪的,前幾天我弟(現為研究生二年級)收到補繳之前的費用,上面列98年11月、99年2月3月,全家都覺得很疑惑為何中間跳掉12月1月的費用,才想到去查之前繳過的收據不過我弟說已經不知丟去哪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國民年金單子上有未繳的註明, 不過我想應該是一期未繳後,下一期就連帶未繳的一起摧繳,如果事隔多月才來追討,很多人已經記不得是否繳錢了嗎?正常工作者平常不須繳國民年金,當須繳國民年金時代表已失業,心情應該不會很好,........在收錢者立場,也許之前得處罰配偶不怕您不繳,現在不罰了趕快來追討,也許還有追討時效等問題.
本來以為不會輪到我沒想到...我也收到催繳通知!!!害我被家裡的人狂罵了一頓真是肯肯肯肯肯!!當初我也是不想繳後來也是因為家裡人在罵為了圖耳邊清靜才繳的結果現在卻又要我補繳...繳費單據我哪知道丟哪去了公家機關可以這樣擾民嗎?再說了如果我找到繳費單據跟我催繳的公務員要不要扣一個月薪水?因為"牠"不好好幹事嘛...還有臉領薪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