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疏失太多
1.一般券商網路單單筆大概都只能下10-50口
規定是上線兩百口
偏偏凱基系統可以收單後幫客戶拆單去敲
所以才敲到那麼多
客戶可以緊咬這一點
按照法規來說
這筆單是可以無效的
除非凱基合約裡面有寫
超過200口時
會當客戶拆單
2.券商收保證金的制度出了問題
連續敲進每一筆還是要試算保證金
就算客戶下一千口
後面的八百口也會敲不進去

老實說
80%券商要負責任
20%客戶副責任
但營業員很倒楣


應該可以跟券商談

前面兩百口是自己的單
後面八百口她們自行吸收
判決也會對券商不利

看到這個平倉應該就是Straddle吧 課本上都有教阿
賭股市波動大 Call Put哪邊成交賺哪邊,另外一邊就賠OP的價錢


但苦主掛市價單就很炫了 我長這麼大不知道OP可以掛市價單的.....

無想轉生 wrote:
哇~營業員真衰~
應該是系統工程師該賠的


的確

很多卷商期貨商的系統工程師都很混
應該抓出來賠些錢

shean9019 wrote:
券商疏失太多1.一般...(恕刪)

我覺得客戶沒責任,券商違反交易規則得負全責,當然另一個倒楣的可能是營業員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第 13 條
期貨商受託買進本契約,應按受託買進之合計數量先向買方收取所需之權
利金。

對於客戶來說,不管你系統怎作風控,總不能違反第13條讓我下下去,
雖然我問過幾家券商 ,風控要做到第13條是有問題,但那是你券商自家的事

第 21 條
期貨商受託買賣本契約,其每一筆委託之交易數量,以二百個契約為限。
前項之單一委託交易數量限制,本公司於必要時,得視市場交易狀況作適
度調整。

券商的拆單系統,也明顯違反交易規則,券商自作主張自己得承擔責任
客戶不該被當肥羊當弱者

至於公司怎對營業員,也是該被注意,營業員也要據理力爭不要被公司唬住了.
怕就怕營業員要擔責任,機掰的是,很多券商都會這樣搞,連這種電子單都還要營業員負責真他媽的太說不過去了,風險預告書講了也簽了,這樣還要營業員負啥責?糙!!



要負責任啦
1.自己下錯的單
2.自己看錯而且有意願買下這麼多口

動機上
客戶本身就有意願下這麼多且賠錢
所以本身自己就要負一些責任
只是這個責任是多少
很難抉擇
個人認為是認為以三點-五點計算
賠一千口
加上所有的費用

牽連到營業員要賠錢的話就太扯囉

有那個營業員賠的起 一個月兩萬五不到的底薪呢

如果最後事件是歸公司負責,那營業員應該可以免責
如果最後判定要客戶負責,最後違約的話,那就換成營業員要負責
所以各位營業員們,最好注意後續處理
如果系統不改,那以後違約一次,營業員就當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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