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k.kuan wrote:
前面的網友說得很好, 其實2%在股利裡面, 佔得並不多, 但是, 重點是, 這個法令違反公平正義! 沒有道理! 如果股利保證都會填權, 我願意被扣稅.... , 但是常常事與願違!(恕刪)
[其實2%在股利裡面, 佔得並不多] => 如果不要設上限,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的盈餘直接扣 2%,這樣就很多了. (這樣不知會不會有想由上市轉下市的 .....)
如果又要讓領很多的大股東只要繳 20萬,又只想要從領超過 2000元開始扣 2%,這可是設計好好的法案,很可怕!
如果改成報稅時,股票股價高於除權前價格扣 2%,股票股價低於除權前價格不扣 2%,也許還可以商議.
(還可以商議 => 本來健保歸健保,所得稅歸所得稅,根本是胡搞亂搞,腦殘!)
而是法令是否正當
當綜所稅決定降低前
國家就應當考慮國家稅負的後續問題
所以這跟此法令是無關的
(不是降這個我就必須接受另一個~~這根本就不是談判~~是國家制度面耶)
重申一次~~真正的問題是法令的正當性
1.稅額己將股利納入~為何要再重課一次
2.為何要設20萬的限額
光第一點就己經有問題了
第二點更是圖利特定人士
只能說我有正常的繳稅跟健保費(沒有逃漏稅)~~且沒有對社會造成傷害
若要定義~~我自己說良民~~但在國家眼中是肥羊
說真的法令定下去~~就代表這些良民真的成了國家眼中的肥羊了
(因為同一種收入課了二次稅還可以~~吃下去)
難保下個法令再來一次~~課稅不是這樣課的
健保不重整、規劃~~只知缺錢就從人民挖
這跟中油提列年度紅利、盈收有何不同~~
對的事要贊賞~~但錯的事也不能放過~~~這才是重點
Gloria jeans coffe wrote:
仇富本來就是正常現象
當一個國家的稅制出問題
連窮人所能做的 你也要嘲笑 剝奪? 請問你的同理心在哪裡?
...(恕刪)
是窮人繳稅繳的多,還是富人繳稅繳的多,誰對國家有供獻?,若以稅收來說當然是富人,難不成繳稅多的還要聽繳稅少的嗎???這和同理心沒關系,是心態正不正確的問題,不檢討還一天到晚怪別人…才真是笑死我了…問每一個人納稅人,我想沒人想繳稅啦!!!先問問你對國家社會供獻了多少!!!
再來當政府發放社會福利時,怎麼沒人出面阻止抗議,褔利人人要,錢要從那來!!!當富人被刻健保稅要繳20萬時,富人也可以說我不保健保啊,一年20萬的可以買到頂天了啦,為何要拿這錢幫其它人!!!想想吧!!!何謂公平,不是富人就要多出錢,而沒錢就完全不出錢,不出錢是極少數的絕對弱勢,而不是能在這上網留言,批說富人繳的少的人,你又繳了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