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io2800 wrote:金融業有哪些社會責任...(恕刪) 7. 亂放貸搞出一堆爛帳可以要政府用納稅人的錢擦屁股8. 找一堆自己都搞不懂自己在賣什麼的理財專員賣包裝複雜的金融商品給大眾不過就是開個公司賺錢, 不用裝聖人啦, 還要負很多社會責任勒.只是 2% 應該已經比鄰近國家高....那你們還是趕快搬錢去隔壁吧.
從國外情況看,我國的營業稅稅率也處於高水平。為減少稅收對金融的負面影響,國外一般是少徵營業稅或者是征收登記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而且稅率也很低,如南韓金融業營業稅率僅為O.5%;歐洲國家則一般不征收流轉稅,而征收稅率較低的印花稅或登記稅;德國、義大利只對部分業務征收營業稅。從征收環節看,營業稅是按營業額全額徵稅,而不是按凈額(即價差)徵稅,更不是像增值稅那樣只對增值額徵稅,即金融服務所消耗的投入物所含的進項增值稅額並不能得到扣除。對金融業征收營業稅,不允許抵扣購進品所含的增值稅,實際上金融業承擔了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全部負擔。此外,營業稅稅基還包括收取的價外費用,因此一些實際並不構成企業收入的代收費用。如證券公司為證券交易所代扣代繳的過戶費、開戶費等,也納入稅基征收營業稅。金管會表示,英國、法國、日本、南韓、新加坡等,都免徵金融營業稅,只課徵營所稅。相對的,我國目前金融營業稅率2%,已較其他國家高,加上金融營業稅無進項稅額可扣抵,一般行業出貨100元、進貨70元,就是拿30元繳5%的稅,但金融業收入100元,就要得繳2%的稅,實際稅率遠高於其他行業。為維持金融業競爭力,宜維持現行的稅率。例如,房貸借款1000萬元,利率2%,一年就要繳20萬元利息。若提高金融營業稅,銀行將成本轉給客戶,一年可能要再增加6000元利息,所以建議不要調漲稅率。
photo_w wrote:還是要看國家的財務狀...(恕刪) 金融重建基金花人民納稅錢少說也超過一兆!!!把金融營業稅調回5%就GGYY!!!!!!!講社會責任!!!講競爭力!!!不要臉的人真多!!!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