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矽品股權爭奪戰開打

日月光在收購成功前,放低姿態...收購成功後,姿態拉高,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聲請假處分,禁矽品開臨時股東會。

矽品若確實無法如期召開臨時股東會而延後舉行,日月光將有更大的勝算阻撓矽品與鴻海的結盟,矽品、鴻海的結盟案能否通過,需臨時股東會上有全體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且三分之二表決同意才能行使。

雙方撕破臉,互相牽制爭奪,日月光 原先承諾單純財務投資,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此次 日月光最後若真順利吃掉整個矽品,那台灣以後大公司同業間,藉溢價收購來吃掉經營權的惡意購併案,是否就會陸續發生?
當然出幾百億不是開玩笑,就算不進董事會也不能讓這幾百億換到的價值降低,.
至於最後後不會進董事會大家心知肚明,進跟純財務投資是兩件不同的事.
增資換股案沒過,矽品股價在大股東日月光鎖碼下容易大漲創新高;若通過,股本大幅膨脹,EPS稀釋,明年股價漲幅自然受限。要跟鴻海策略結盟方式很多(合資、授權),用大幅稀釋股權且換股比例沒有溢價空間的方式,只會遭致為保有經營權而違背公司治理,損及股東長期持股利益之質疑。
矽品今年配3元,假設明年維持同樣水準,再假設增資案通過,明年獲利遭稀釋20%,還有2.4元。以40元股價計算,殖利率還有6%,還算不錯。而且屆時林董壓力應該很大,如果股價及獲利與增資前相差太遠,很難向股東交代。

如果增資案不過,各方人馬應該有持續增加持股的壓力,以迎戰接下來的董事改選。而如果日後日月光提議與矽品換股合併,為了爭取矽品股東的同意,想必條件也必須開的優渥。

如此看來,此次臨時董事會的downside及upside都有梗。再加上這是台灣難得的大型企業股權爭奪案,不參與這段歷史太可惜了。不過小弟是9/15後才入手矽品,此次能否參與投票,就得看日月光的假處分結果。

法院應該是不能暫停股東會,若停止此股東會開先例也不好.
還是不認同公司派的作法,明明有很多小股東都希望的方法阻止於前,但是不用,選擇最傷害小股東的方法才讓很少散戶支持公司派,
然後一付可憐樣,,活該
因是換股,鴻海股權收益也會進來. 算稀釋20%,太高,大概一成吧!!

一堆網民酸矽品經營者持股低,委屈矽品小股東,但真正在日月光公開出錢收購矽品股票前,這些酸民有幾個有股票?
罵矽品經營者持股低,但日月光經營者是自己出錢收購矽品股票嗎? 實際上是日月光經營者是拿日月光的股東錢來溢價收購矽品股票,日月光的投資人有同意用45元收購嗎? 別忘了,公開收購當天,矽品才34元!! 這些酸民怎不替日月光小股東喊委屈?

日月光入主矽品真的會比較好嗎? 講績效和獲利,日月光那一年比矽品好過?
如果是真正投資矽品的人,會願意讓一個經營績效更差的老闆只是用別人的錢來入主矽品,讓績效變差嗎?

更可笑的是,報章喊抗紅潮,但全球市占第一去合併市占第三,是為了去抗市占第四的長電金科? 這邏輯不奇怪嗎? 怎不是去抗市占第二的Amkor? 要跟別人喊抗紅潮前,先搞清楚市場狀況再來喊吧!!
日月光趁矽品氣虛發動併購,道德雖有瑕疵但也是本著商業利益且不違法
兩者股本差異很大,硬要講誰經營績效優單從數據不好評論,否則今天就是矽品併日月光
為了保住經營權硬要引進鴻海稀釋股東權益,試問毛利低的SIP真的可以彌補回來?還要2017量產?
講到SIP,矽品不是挖走環電團隊搞三四年還搞不出來,現在拿SIP做文章真可笑
講到環電資遣員工,其實不過跟一堆筆電大廠一樣,產線都到大陸了當然結束台灣產線
如果當初經營團隊有大股東,而不是5%董監事兼員工自己玩,日月光絕對沒有機會出手
我還真第一次聽過績效好不能從數據看出來!! 那財報,EPS,ROE是假的? 更還可以用此論述來說"否則就是矽品併日月光"?
呵呵!! 如果日月光本著商業利益且不違法,那矽品找鴻海也是本著商業利益應該更沒違法吧!! 怎需要被一堆人酸呢?

對了,應該是日月光併了環電,然後關了台灣環電,怎會變成怪矽品挖環電團隊? 竟然SIP毛利低,不值得,日月光何必怕矽品跨入?

問人 wrote:
我還真第一次聽過績...(恕刪)
日月光與矽品水平整合,可免重複研發費用,也避免相互殺低搶單,減損利潤。
以下轉載聯經............
聯電名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昨日大罵日月光公司是「傲大股東」的談話,今天在市場廣為發酵,但市場的看法是,資本市場談的是「實力原則」,矽品董監事大股東在日月光還沒公布要公開收購公司股權時,檯面上秀出所有董監事的總持股才3%,讓投下352億元龐大資金買進25%股權的日月光有機可乘,如今,矽品想方設法阻擾持有25%股權的日月光無法參與股東臨時會,誰才是「傲大股東」,投資人心理有數。
平心而論,矽品董事長林文伯領導治理矽品相當出色,讓矽品每年的營運獲利始終優於一哥日月光,這是封測產業眾所皆知的事。但在今年年中全球股災中,矽品股價跟著大跌,而持股偏低的矽品董監事大股東,依舊不想在這個最佳時機進場加碼股權,日月光以高於當時矽品34.3%的溢價,以每股45元進行公開收購,矽品大股東才驚覺持股過低的風險終於浮出檯面。
「實力原則」,不管是在政治的經營或選舉,抑或是企業的經營管理,大致上都是談「實力原則」,目前檯面上的上市櫃公司,似乎沒有看到一家握有2~3成以上股權的大股東,願意讓持有1~3%股權的人來控制經營公司。
日月光與矽品這場股權攻防戰,其實也讓持股過低的上市櫃企業大老闆,上了一堂寶貴的課,如果還繼續要打著低持股,每年靠收購委託書開股東會,經營不好就把公司丟了,反正98%股權是別人的這種想法的話,那麼讓有心人有機可乘,屆時,真的不能怪別人,只能自省自己。

typetin wrote:
日月光與矽品水平整...(恕刪)
反對鴻矽戀 兩外資公開表態
節略....
ISS提出的反對理由,包括矽品董事會並未就與鴻海(2317)股權交換方式、組成的策略聯盟及就股份交換定價沒有溢價等事實,提出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說明。

ISS報告指出,矽品經營團隊似乎採取雙重標準(double standard),一方面質疑日月光的公開收購價未含控制權溢價,低於公平合理價格;然而另一方面,矽品擬與鴻海進行股份交換,並發行新股給鴻海的價格卻又不含控制權溢價。

此外,矽品股東會議程的安排也極具爭議性。矽品與鴻海間的換股聯盟事項,並未以另案單獨呈現供股東決議,而是將其混合在表決議案中進行包裹表決;這種議程的安排方式,對於矽品股東而言具有資訊揭露不充分、董事會權限過度擴張等風險。

另一家歐系Glass Lewis機構,則質疑矽品公司與廠鴻海進行的換股聯盟合理性。Glass Lewis認為,矽品決定股份交換價格的歷史股價期間,應該要涵括日月光公告公開收購日(即8月21日)後的日期,如此才能合理反映矽品市價變化。

此外,Glass 認為矽品與鴻海合理的換股比例,應落在1.92股至2.33股矽品交換1股鴻海。因此,對於矽品與鴻海以2.34:1的換股比例不合理,鴻海取得矽品的股權比例過高,這樣的結果將不合理稀釋矽品全體股東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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