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我覺得不用太計較啦..

真要計較的話..那姐姐不就更虧?

憑什麼賺的多就要多給?

若覺得自己以前的儲蓄險有被吃掉

那就開會跟其他兄弟姊妹提出來說不公平 想先停繳或少繳一點

我猜妳跟媽媽感情非常不好 所以很怕自己的付出

最後得不到平等或該有的(回報)是吧..

我自己本身是覺得父母沒有負債或大病拖累小孩就夠了..

其它例如一萬塊孝親費 有能力就給 手頭緊..講一下應該都能通融

自家人好好坐下來溝通囉 祝闔家歡樂
上面回復基本上都沒有搞清楚問題重點。

遺產繼承有順序,第一是子女、第二是父母、第三是兄弟姊妹、第四是祖父母。

外加配偶。

也就是說,如果子女還在,假設有A人,則遺產均分A+1分,由子女跟配偶均分。

你的狀況是,你的奶奶有子女數人,包括你父親,假設為4人,所以如果你祖父還在,你奶奶的財產就是均分5分,由你祖父、你父親跟他的兄弟姊妹均分。

你的父親是一樣拿全部的1/5。

----

上面是第一部分,

因為你父親還活著,所以拿到的數字是一樣多的總額的1/5。

接下來要談的第二部分,

你奶奶過世時,你父親是否還健在?如果你父親在那之前過世,而且你父親的兄弟姊妹還有人存活,則你奶奶的遺產的1/5,由你的兄弟姊妹均分,跟你媽媽沒關係,這叫做代位繼承。

如果你父親還健在,他先繼承總額1/5之後,要先釐清,誰是你父親的監護人?他是重度障礙嗎?有沒有宣告禁治產?誰是監護人?

假設只有一個監護人,那這筆財產,名義是你父親的,但實際運用是由監護人處理。如果有多個監護人,則由多個監護人共同處理。




新手一級 wrote:
現在是配偶跟子女權益...(恕刪)


看版友的討論遺產配偶跟子女權益不一樣。請知道的人回一下。
請問現行法條是配偶跟子女權益相同還是配偶2/1其他子女2/1?
幾年前請代書處理媽媽遺產時是配偶跟子女權益是相同。
現行法條有改?
感謝。
只有妳阿爸有繼承權

順便幫你阿爸去法院辦一個無行為能力"禁治產"

法院會要求從家屬選一人為管理人

財產才不會突然不見了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在婚姻中,由繼承取得的財產仍然專屬本人所有,不會列入夫妻財產分配,也就是配偶不能對這部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也就是阿罵留給你爸的錢在你爸過世時,你阿母不能主張分一半。
但你阿母可以在你爸過世前將這筆錢以照顧你爸的名義花掉,而把你們的孝親費都存起來,成為你阿母她個人的財產。
你如果不想跟你阿母有任何瓜葛,可以一個月給她三千,避免她告你遺棄。
當你阿母過世時,你可以回家主張法律對你保障的特留分,繼承一些回來。
但她是你阿母,在翻臉做以上這些時,要不要全部掏出來跟她談看看?






大火快炒 wrote:
你奶奶遺產,你爸就...(恕刪)

這種屁大點事,也可以蓋大樓,,,

不就錢惹得禍!!!
不要遺產不就沒事了!!!
不要你又捨不得,,那還有什麼好嘴砲的???既然看不破,就認真上貢。

就算你嘴砲戰贏天下人。問題還是一樣無限回圈,讓你痛苦!!!

遺產的最大功能,就是讓親人撕破臉!!!!


我也不想繳稅,養爛政府,養一堆軍隊,我什麼勞健保都不需要,,,
買股票的人,就比別人容易生病?要比別人多繳健保稅,,,我是可以沒事就跑醫院是不是??,
事實上,生活再台灣就沒得選,只能認真上貢,。。。。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一切的一切都就糾結那個錢字上打轉,,,,,,

chris5890 wrote:
您好,我想請問奶奶...(恕刪)


結婚 以自己家庭為主

生子後 娘家能幫你嗎??

自己要評估

如果是我 不管父母如何 家裡有兩個男子 這責任在他們

你可以選擇保障自己的家庭為先

但也可以跟老公商量好 我會從1萬降為5千

等生了小孩 就以自己家庭為主了!!

要等遺產 等到你死也不是你的!!

千萬不要傻了

這年頭靠自己和老公 才是最實在的!

嫁出去的水 你母親 再怎麼樣也是以 家裡男子為主!!

他只是怕 錢不夠 照顧你父親而已!!
繼承順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
所以
1) 你的父親健在,由父親繼承。
2) 萬一你的父親不在,你有才辦法代位繼承奶奶的財產,此時,繼承的財產與你的母親沒關係
3) 承第1種情況,你父親日後的遺產,無遺囑下,由你母親及子女均分。

chris5890 wrote:
您好,我想請問奶奶...(恕刪)


由於人性,問題變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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