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bear wrote:
直系血親甚麼證明都...(恕刪)
其實蠻弔詭的
我們這邊是綜合行政大樓
1F戶政 ,3F稅政 ,8F地政
然後我上次要用老婆的名字申請自用房屋稅率
結果樓上樓下跑了幾趟, 才搞定
原因就是行政人員僵化
真心覺得公務人員的素質是越來越低落
thedog205 wrote:
地價稅的部分, 拜空照圖之福,接到補稅通知說我家房子後半段的地是公用設施保留地,若未建築使用不課稅,但是我們有用所以要課且要連補5年,說過幾天會開稅單給我,
於是我就去查稅率是否有不同? 發現公用設施保留是千分之6, 而且政府若確定是公用設施保留地, 會直接按千分之6課稅,不用另外申請
結果收到的稅單稅率是千分之15,當然是馬上去電,
(恕刪)